对“执政之基”的批判 “三个代表”批判之11
鲁汉
“政”是政治,执政就是以政治为业——干脆可以说成“操作政治”。“执政之基”是什么?必须首先澄明政治。
政治是关系,关系当然是众人的事。只有在关系里才有一个正与不正,正是从哪里来的?政就是正,只是多了一个原因——理性(右侧的文),理性的使用要遵从公正原则。只有对着公众才有正,因为公众里的任一分子都是由同一力量无偏颇地创造,——_人在始原上是绝对平等的,因而在互相间的联系上也应保证由始原提供的平等——这就是公正。在人际关系上达到了公正,那么后果呢?即治!——只有正,才有公平,才有治——政治。
政治就是因理性的形成带来了人际间的关系,人与环境间的关系,这就需要设立以关系为活动对象的专门设施。通过对关系的调整来寻求公正平等。目的是在理性的应用里维持人在始原上所拥有的公平——这一点变成心灵概念就成了——正义!右侧这个“文”字,——它揭示出理的性运用不能破坏在非理性那里已有的公平。——很显然,政治的内核就只是人类正义,这不仅指示出“正”是追求的目标,是愿望,更根本的是公平是存在的本性,——人在源头上就是正的。
因而——政治的基础就是人类正义!公正!
但做为关系的“正”是抽象的,生活却是具体的、实际的。从感情方面,人人都可以向往正,连土匪也有章有法,其行规,不能打破。所以在不牵扯具体利害的条件下,正义情感人人燃起,一旦与具体事情相遇了,正义情感就扭不过趋利避害的大腿了。这才要执——政。“执”就是如何通过“机”(不同要素是如作联系)的“理”来达到正——这是全人类的经验:主观意志可以有愿望上的善,但愿望(意志)自身没有“机”,且,它还负有满足自身的使命,因而善良的愿望并不必然地是公正的可靠条件。执政里的这个“执”字不只是说处在执的地位,还含有必须用“机”的道理,——用何种原则来联结不同力量就必然地造成公正?!“执政”具有对单纯愿望的否定,提出用限制原则。因此,执政之基有两个要素:其一是从人出发的公正原理,——政的基是人类正义;其二是只有靠着力量的制衡才能达到正义。而“三个代表”没有一丝一毫用“机”造成的理来保证“正义”的理喻,是百分之百的意志,——全是些:“要”;要代表……,要代表……,要代表……。从“要”里得不出公正。要永远是个别的,主观的,是直线流射。“要”只是意志,意志既是主体的组成成分,它就必须满足主体,它怎么可以成为普遍的造成者了呢?意志流射的只能是支配,不受到他力的阻碍它怎么可能停止?对意志的依赖势必的后果只能是——占、霸!
证明“三个代表”不能用做“执政之基”的,还因这三个句子全是祈施句,祈施句里没有公正。政权的基础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是描述句。让我们来看描述句型——1、任何物体都有形态;2、运动的产生或终止或运动方向的改变才需要外力的作用;3、人生而自由;4、造物主所赋予的自由不能剥夺;来看着这些句子哪一个含着主体的意志?哪一个不是说的心外对象?哪一个不是仅仅承认一宗客观事实?可“三个代表”是什么?是“要”代表呀!“要”本就是主体目的,主体目的怎么可能脱离开自身满足呢?
从我们的批判里得到的是:1政治就是从对正的向往里引出的;因而政治就是对普遍公正的追求;它的基础当然是人类正义;2、意志可以有善,但善良意志并不是正的充分条件,公正只能从相对相克里获得;3、“三个代表”是祈使句,祈使句永远造不成公正。因而,“三个代表”只是为下得了狠手地统治而设的理由。共产党不光是吃人,连骨头也不想吐。“三个代表”是什么?它就是不要不好意思地不吐骨头!就是露骨的压迫吧!对人民你爱怎么欺凌就怎么欺凌吧,用不着恻隐之心!
新世纪 (2/3/200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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