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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苛政及独立自治的问题小议 美国是苛政及独立自治的问题小议
金光鸿律师
前几天,闲来无事,做了两个关于小议美国是苛政的小视频,里面有提到我最近写的一篇文章《独立自治是民族复兴的唯一出路》里面,我谈到的独立自治的理解问题。
在视频中,我把“独立”理解为精神独立,就是说中国的父母不善于把孩子培养成有独立人格,独立尊严,独立思考能力、独立判断能力和独立决策能力的人,成为一种依附性人格,就是在精神上没给孩子断奶。
这种精神上的依附性人格当然也是没有自治能力的,就是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等各方面的自治能力的人,遇事总希望找一个靠山,找一个强者来替自己作主,而不是自己想办法……
依附性人格不仅自己喜欢精神依赖别人,也喜欢别人从精神上依赖自己,甚至对别人进行精神控制,否则就没有安全感,独立自治能力强的人,没有这些事,而且,他们总是试图摆脱别人的精神控制或精神依赖。
要论独立自治能力强,美国也就是白人了,黑人不行,黑人的父母对孩子都娇宠得不行,管得死死的,跟中国人一样,这样的孩子,长大了,独立自治能力都很差!
附:《我为什么说美国是苛政小议》小视频两个
1、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DlHSy6ZGV4
2、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QOinLfNuqA&t=6s
2019-9-5 6:20pm
此文于2019年09月07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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