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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公开信:“质询政府请动真格!”
致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公开信:“质询政府请动真格!”
全国人大各位代表: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依据早已过时的(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复函及其衍生出台的劳办发1995年104号复函,野蛮剥夺劳动者“视同缴费工龄”权益,非法侵吞公民合法财产,已致使大量曾受过各种处分职工,晚年因“工龄归零”,无法享受自己劳动积累的养老金与医保待遇,陷于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绝境,造成一个涉及千家万户的“‘工龄归零’受害群体”。
当年中国,实行“低工资、高积累”的劳资制度。国企职工工资收入,仅是自己劳动所得中很少一部分,大头被以国家名义截流,由政府承诺其中的一部分用于职工退休福利。这意味着劳动者已用工作年限积累的劳动收入,给自己退休养老待遇买过单,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合法收入”部分。这就是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视同缴费年限”(承认劳动者已经为自己的养老缴费)接续“缴费年限”的法律与事实根据。因此政府职能部门不能用行政手段设置“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限制,非法剥夺公民养老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非法剥夺“视同缴费工龄”,拒绝付出劳动者已经积蓄在国库里的养老金,如同国家银行拒绝向储户还本付息一样性质恶劣。
全国人大代表曾在十二届三次会议上,为此问题已经提出第5356号建议,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内务部第740号复函等不法过时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清理,废止“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条件限制。而人社部却以(人社建字〔2015〕136号)答复敷衍,但却至今坚持不改。
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今天,人社部不仅继续维护官民“退休双规制”事实上的严重不公平,更暗箱剥夺劳动者退休权益,且不依法律,不遵程序,无法投诉,不能复议,真可谓对民众利益“一剑封喉”之衙门首恶。这正是中共“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背景下,法治实践极其荒唐,各级政府极不负责,涉及面极其广泛,后果极其严重,也更为急迫的人权问题和民生问题。
2016年9月1日,我们来自海内外社会各界150余人(包括工人、农民、商人、自由职业者,有教授、博士、律师、学者、诗人、记者、媒体人)共同签名,用挂号信的方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了《提请人大审查废除(〔59〕内人事福第740号函)公民建议书》正式文本,意在推动立法机关的违宪违法审查撤销活动。2016年10月20日,上述建议人又向国务院法制办发出《公民建议书》,请求其自查自废上述违法过期文件,并给以书面答复。2017年3月4日,我们突然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备涵(2017)7号答复:此议不属于人大常委会的审查范围,“已转送有关方面处理”。2017年11月29日,我们发出《千人联署致国务院法制办公民追问书》,追问是否已接到人大转办的上述《公民建议书》文件,国务院对此有何处理意见?以及要求回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部门规范文件为依据“减损公民权益”是否合法问题,但至今未获任何答复。
2017年12月6日、2018年1月2日,我们千人联名,又两次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邮政挂号寄去了《千人联署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在全国执行(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复函,推行“工龄归零”政策的现行法律、法规依据,和对全国人大代表要关于废止“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条件限制的第5356号建议后续办理等相关事项信息。该申请书完全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撰写,符合该条列要求的全部形式要件。经邮政查询,人社部均已接收了这两份申请。但我们至今未接到他们任何关于该项信息公开的答复,也未有任何延期或其他不符合条件原因的书面告知(未履行任何告知或说明义务)。被申请人作为国家行政机关, 有义务公开政府信息, 有义务接受包括申请人在内的社会监督, 应该依法受理申请人之申请,并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却权力傲慢,至今不予理睬。
当此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召开之际,我们吁请各位人大代表,停止歌功颂德,敢于说“不”,坚决“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牢记去年《人民日报》客户端曾对两会代表、委员的提醒:“你的不称职,意味着人民的缺席;你的失语,意味着人民的沉默——质询政府请动真格!”履行以下参政议政,为民代言之职:
一、追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备涵(2017)7号答复:“已转送有关方面处理”是指哪个部门?
二、质询国务院法制办未能自查撤销(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复函等违法过期文件,和至今不予《公民追问书》答复的渎职行为。
三、追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敷衍人大代表第5356号建议和拒绝对《千人联署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答复与告知责任;并质询其非法剥夺公民“视同缴费工龄”权益是谁授权,法律法规依据何在?
最后,我们吁请社会各媒体予以高度关注,切实履行舆论监督之职,警惕公权力任性与疲劳。
2018年3月2日
附一:《千人联署致国务院法制办公民追问书》《千人联署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签名名单:
国内申请人代表:
牟传行、姜福祯、张霄旭、姜春元、刘景明
海外申请人代表:
中国退休权益德国华人华侨协会(包括英国、瑞士和奥利地)
负责人(暨四协会总负责人):
何安莉 [email protected]
负责人: 俞良纯 [email protected]
日华人华侨退休养老待遇问题联络会
负责人: 吉辰 [email protected]
陈刚 [email protected]
中国退休权益北美华人华侨协会(包括美国、加拿大和新西兰)
负责人: 李娟苓 [email protected]
负责人﹕ 李德明 [email protected]
回国华人华侨在华退休养老待遇问题联络会
负责人: 孙君华 [email protected]
负责人﹕ 张懋 [email protected]
申请人联署列名如下:
《提请人大审查废除([59]内人事福第740号函)公民建议书》签名:
何德普、查建国、高洪明、李海、刘京生、陈斌、王明、王钦德、牟孝柏、陈增祥、李协麟、卢树义、史晓东、张海、刘景明、张本先、朱继金、孙文广、秦志刚、车宏年、邵凌才、巩磊、张世军、郭全芳、于新永、韩卫生、张忠顺、张恩广、张恩民、王江峰、厉广强、刘济潍、张铭山、王金波、王展、庹克忠、胡成、刘亚旋、吴玉琴 、廖双元 、申有连、浦浚源、王新红、吴高兴、吕亚锋、鲁滨、李华刚、陈新浩、秦林山、杨勤恒、张汝隽、马粮纲、张重发、张有为、徐高金、牟文伟、王玉民、赵广军、苏和、任协华、何兵、刘雪飞、杨林、扬明玉、褚庆界、殷会龙、黄承彬、李向东、张铭璇、祝正明、戚惠民、郑云、谢文凯、毕康、严正学、齐志勇、王小宁、赵常青、侯文豹、刘鹏飞、张廷夫、朱欣欣、杜导斌、罗茜、刘二安 王新旻、独光达、师涛、傅权、殷蔚鸿、范燕琼、罗开文、李硕、曾宁、莫建刚、赵芳祥、王茂林、张爱国、王音、牛天民、黄诚斌、周国强、张德利、刘春荣、鹿钦林、王意深、沈建明、刘涛、沈脉、黄燕明、林大刚、吕千荣、贾一群、梁海怡、饶文蔚、安欣、盛晓明、徐东璞、刘栋、鲁扬、徐永海、周阿根、刘光策、殷允涛、张建力、管延风、高祥明、秦永、赵国琪、任铭、李平、马志良、郭庆军 、杨文明、梁晓进、滕彪、任畹町、杨建利、盛雪、徐文立、夏业良、陈立群、薛超清、相林、孙宝强、王龙蒙、孙立勇、宋书元、孙维先、 张淑凤、李毓、王嘉辉
来自德国﹑瑞士﹑奥地利﹑英国﹑西班牙﹑荷兰华人华侨签名﹕
何安莉 俞良纯 王 莉 王 阳 陆安娜 李 炎 孙竹芳 吴 迪 杨之勇 何爱湘
沈黎雨 赵光玲 冯奇境 唐宗丽 李湘平 谷春菊 陆中林 李忠健 陈守德 高晓琳
黎国安 卫 丹 汪洪浩 汪娟娟 周华超 杨 静 胡国强 陈林德 王璐萍 顾 问
孙贵武 刘永嘉 陈爱平 张东明 范 勇 王 芳 龚伯达 章君安 王丽军 赵红平
许菱菱 高扣红 钱亚萍 郑建国 盛明哲 沈蓓淑 鉴增庆 王志军 卞拉美 江异敏
江安娜 张野云 闫 艳 李云忠 吴晓强 袁丽莉 王世辉 惠荣美 王世军 陈 玲
巩保山 杨曼玲 赵 庆 朱嘉征 潘德伟 周国华 陈惠芹 蒋剑荣 李 立 郭向东
林一九 丁慈男 王明华 薛昭仪 赵罗莹 徐雪莱 韩慧青 何志炜 徐寿闯 樊兰芳
陈丽丽 刘丽丽 王璐霞 李 丽 王宝秋 邢全友 王春华 戴 薇 沈乃和 于崇华
王 静 张时中 卢永平 徐 蓉 姚贞儿 赵振英 靳希朴 沈黎明 周国丽 张明志
巩 婕 李 卫 董勇建 孟树丽 冯 佳 李明亮 王 军 孙蜀宗 景秀芝 薛含斌
蔡培真 胡蒙育 李 倩 郭敏行 王明涛 穆彩文 于晓青 王海鸥 刘国来 钟 力
邓江工 赵海宁 李建河 黄 宁 朱 申 李清平 徐卓亚 田 平 孙 燕 王 硕
王琨瑛 吴学群 陈书瑞 田灵友 陈书克 穆志平 张 源 刘 岚
来自日本华人华侨签名﹕
谢启中 陈 刚 苗 梅 林兆民 郑兰香 徐小玲 吉启鸣 尹 华 阎明春 张京花
富国喜 赵 鹏 顾素琴 汪义杰 孙秀芳 顾平伟 顾平杰 石秀芹 赵焕臣 王丽萍
梁永辉 侯百英 孙国通 段富芝 张伟发 姜美玲 小 野 林 昕 刘安基 邵大财
柏 洋 王学敏 孙 仙 魏建同 金百昌 郑春香 张京花 赵 达 顾明泉 李东顺 丹治英子 穐山清子 安东方华 廖 葵
来自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华人华侨签名–1﹕
陶 昀 郭保卫 赏诗樟 李德明 邓永长 雷美霞 赵蔚文 徐宏宇 麦 青 方慕文
冯正永 周景生 惠月明 吴欧琦 岳小玲 谢隆悌 张 薇 李娟苓 宋春英 沙 林
刘寄浙 任 洁 贺 黎 李瑞瑄 高龙生 邱励欧 张倍华 陈之范 刘会霞 张 建
张瑞莲 杨宪行 张顺华 糜 解 缪东象 王维通 钱迈建 王坚红 杨淑玲 祝元祥
吴位育 吉重华 吕淑霞 陈 端 曾桂超 高罗以 徐步新 徐瑛华 高林征 袁晓华
孟强华 彭燕翔 曾庆镒 王菊芬 杜宝恒 戴培樺 张怀莲 王树桓 郑卫华 郑佩功
魏芳英 于天虎 秦 静 丁向东 王俊茹 张光世 刘歌仁 张小平 马霞麟 吴树智
徐培元 董桂彬 张开卿 盛沛英 邓祖夷 刘同明 郑洪峰 周碚之 陆镇毅 洪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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