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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中共四中全會
伍凡評論第417期 評中共四中全會
2014-10-24
各位聽眾好,現在是《伍凡評論》第417期,今天我要講的題目是「評中共四中全會」。
中共的四中全會結束了,我今天做個評論,就是評中共四中全會。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就是為什麼中共四中全會沒有處理周永康,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之外,令不少觀察家跌破眼鏡,中共四中全會竟然沒有處理周永康這個死老虎,甚至在公報當中也不提周永康的名字,只有被認為是周永康的部下,有5名部一級的官員被開除黨籍了,但是周永康沒有出現。
另外更令人驚訝的,是前成都軍區副司令楊金山中將的案子居然上了公報,這是一個四中全會之前媒體從來沒有涉及到的人物。所以美國之音為此就寫了一個報導,用一個小標題:楊金山「死了」周永康「活了」,當然這死和活都打了引號。那周永康到哪裡去了?這個懸案如何了呢?那我們就等待了。根據新華社報導,中紀委將在12月25號召開18屆中紀委4次會議,也許將會知道周永康的下落。
為什麼在四中全會上沒有處理周永康?
不管怎麼樣,我先來分析一下為什麼在四中全會上沒有周永康的消息?在四中全會召開的前幾天,香港有一雜誌叫《動向雜誌》,在10月號上刊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題目叫做「江澤民六點建議曝光 求赦免 爭議激烈」。中共的10月1號是中共的國慶,每逢5或每逢10週年都必然是個大慶,它一定秀一下中共是團結的。所以原來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以及政治局委員,除了健康原因之外統統要出席這一個大慶的秀,這已經成了慣例了。
中共元老宋平90多歲了、萬里也90多歲了、喬石恐怕也接近90歲了,他們聯名提議「退休高官出席慶典」,以實際行動來支持習近平為首的中共中央。這篇文章裡面就寫出來,江澤民就利用這一點,他在8月初就給中共中央的工作提想法、提建議為名為由,開出要出席這個大典的條件。到了9月中旬,「十一」大慶就要臨近了,江澤民又藉此機會進一步修改,進一步討價還價,他建議6條。
為此,中共政治局常委會和政治局,在8月中旬和9月中旬進行了兩次討論,並且以政治局的名義,現在的政治局的名義發文給中共原來的政治局委員、人委副委員長、服務委員、中央軍委委員,結果所得到的反饋情況是爭執得非常激烈,涇渭分明。最後政治局會議沒能通過,就把江澤民這6條意見擱置了。
中共政治局的主流、主要的人,多數人只採納了其中的4條,第1條、第2條、第3條、第4條。這4條主要涉及到從15大、16大、17大,三屆中共中央它們工作重點負擔的責任、錯誤,它們應該承擔甚麼樣的責任,政治局它們也討論第3條,如果要集體來承擔過失,那就等同於政治局瀆職。
江澤民這六條裡邊有4條主要涉及到政治責任的,被中共中央政治局主流採納了。但是,第5條、第6條涉及到政治局以上高官的經濟貪污腐敗的責任沒有通過,整個這六條完整的做一個提案沒有完全通過,所以就擱置下來,變成了中共現任的政治局以上以及退休的元老形成了兩大派。
當時在四中全會開會前幾天,我看到了這篇文章之後就有個預感,預感周永康案子在四中全會上不好辦,不好辦。至於辦不辦我不知道,但是不好辦。因為現在中共高層、最高層,現任的以及退休的,對怎麼處理周永康的案子,通過江澤民的六條意見裡面可以看的出來,不一致,不能統一。
因為我們從江澤民的六點建議的第一個層面來看,很明顯的是維護中共高層官員的利益,包括已經退休的元老們和台上的、現在的高官們的既得利益。從第二層面來看,是要包庇周永康、曾慶紅和賈慶林這批大貪官,希望四中全會對周永康網開一面、從輕發落。當然啦,江澤民的六條建議是要保護江氏家族不受追究。
那麼從這篇文章裡面最後也可以看到,江澤民的六條建議使得中共高層,包括已經退休的和現任的高官,徹底分成了兩派,對如何處理「刑不上常」,怎麼處理政治局常委,有兩個非常衝突、明顯的派別,沒辦法調合。所以在我認為,這就是中共四中全會不能處理周永康的根本原因。
那麼儘管新華社報導,說25號要中紀委來處理周永康問題,我說更不可能。中紀委是個執行機構,最高層的通不過,中紀委怎麼處理呢?我認為也是處理不了。但是,你周永康案子能夠這樣不了了之嗎?也不可能。所以,儘管四中全會開過了,這場鬥爭還沒有結束,還沒完。
習近平在處理黨內鬥爭的現實處境相當不妙
那麼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習近平反腐是想達到一個目的,就廢除元老干政這個傳統。這個元老干政是從鄧小平時代開始,一直到現在30多年了,所以他想把這個傳統廢除掉,以便讓習近平可以一手掌握大權。但是在處理周永康的案子上面,看來幾乎是失敗了。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有一批元老們不支持習近平,即便有中共元老宋平、萬里、喬石,支持習近平為首的這個現任的中共中央,但是也有另外一批中共元老出來唱對台戲呀,這就是習近平在處理黨內鬥爭的一個現實處境,他的現實處境是相當地不妙。
但是,在四中全會不僅僅是處理周永康這類的事,最主要的是「依法治國」這個議題。在處理依法治國這個議題上面,習近平的處境就完全不一樣了。因為依法治國的對象是中國民眾和中國社會,不是共產黨官員,所以這個議題在中共內部沒有什麼爭議和阻力。可見中共在對付和鎮壓民眾,是上下左右連成一個派。
這就是我過去常常講的,共產黨在內部為了爭權奪利的時候,是狗咬狗分成幾派。但是在維護中共政權,鎮壓中國民眾的時候那就一個派,那就是法西斯血債派。
下面我就要談談四中全會的主題──依法治國。
民主國家當中依法治國中的「法」就是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依法治國中的「法」,是什麼意思,是什麼概念?我所理解這個法,是生活在民主國家當中所理解的法。首先這個法指的就是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這是最高法。
那麼治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具體各種法律是由國會制定的二級法,交給行政部門去執行,但是二級法不能抵觸和違背根本大法:憲法。在執行當中有問題再回到國會審議,或者提交法院去仲裁判決,這就是我們所理解的三權分立的依法治國的模式。
並且這種依法治國的模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總統到平民沒有一個人有特權,都要遵守憲法和法律。在法律面前沒有所謂的領導者和被領導者之分,並且民主國家當中的法的主導思想,是自由、民主和人權,以社會民眾的利益為出發點或歸屬點;但是中共四中全會當中的依法治國,完全就不是這種概念和模式了。
中共的依法治國的「法」是指在中共領導下制定的法律
首先中共的依法治國的「法」,不是指中共現行的憲法,而是指在中共領導下制定的法律,為什麼中共不敢提出「以憲法治國」?你看在四中全會的公報裡邊,寫的都是「依法治國」,就是不敢寫「憲法治國」。因為中共現行的憲法,它的正式文本當中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同時作為立法機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權力機構。
但是中共從建立它的共產黨政權以來,它一直強調黨國、黨國,黨領導國家,黨制定憲法,黨管理國家、治理國家。在這個「依法治國」裡邊,它三句話是連在一起的,它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這三句話。第一句話就是黨的領導,那麼在四中全會公報裡面也寫著,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障。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在這依法治國的整個過程中間,完全由共產黨領導,全國人大最高權力機構不見了。
在全會公報裡邊,你看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擁有最高權力和地位,中共篡奪了最高權力,因此,「黨大於法」被中共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由此可見,中共現行的法律就是由共產黨制定的,交由人大公布,由國務院和地方政府執行。
我們再看,在推行中共的依法治國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兩個系統。你看四中全會的公報是這樣寫的: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並且它還有另外一段裡寫著: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
各位你們請注意!四中全會公報裡邊提到這幾個字:「依法治國」、「依法治軍」,但是它絕不提「依法治黨」,它僅僅提到什麼呢?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依法治國和黨內法規體系,兩者是有根本差別的。
依法治國、依法治軍指的是法律治理,而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指的是共產黨的家規、家法,是沒有法律地位和權利的。因此中共是通過政法委統治這個社會,通過中紀委管理共產黨家務事。因為中共是領導者、它是法律制定者,而法律的對象是被統治的中國民眾,所以共產黨是不受法律管轄的。
請問:誰能管轄和監督中共中央委員會、中共政治局、中央常委會和習近平呢?現在所有的法律體制有嗎?根本就沒有!看來只有十幾位中共退休的元老們才能監管和影響他們。除此之外,中共高層就變成什麼?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一幫黨棍,是這麼一個局面。
為什麼現在中共要如此大張旗鼓的宣揚黨的領導下的「依法治國」呢?
那我們現在要問,為什麼現在中共要如此大張旗鼓的宣揚黨的領導下的「依法治國」呢?你們看看最近中共的媒體,鋪天蓋地地宣傳黨的領導下的「依法治國」。我們可以看看,因為整個中國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首先,中共本身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貪污腐敗使得中共從上到下爛透了,共產黨中央無法控制地方省、國務院的部,甚至到地方各級黨組織,共產黨各級組織都在為錢、為權而奔忙,所以它的政治影響力和號召力都消失了。
而中共官員的貪污腐敗極大地侵犯和傷害了中國民眾的利益和權利,由此引發了中國社會民眾的憤怒和反抗,中國民眾在內心積累著巨大的「打倒共產黨」的仇恨,等待時機爆發。每年有20萬起以上的群體抗暴事件,證明了中國社會的動盪不安和中共政權的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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