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暴恐对标本兼治的思考:(1)何为标? 因暴恐对标本兼治的思考:(1)何为标?
标者,必是感官所可面对的,即可经验到的。若不能被感知,又怎么比较出它是标呢?因而凡标者,就必是现象世界内的,有形有态的,是实在的已然的。有此定义,便可肯定:昆明恐案是一突发的袭击事件,是已然事实。也就是标,因为我们的感官可以面对它,描述它,它实际地发生了,所以它是一个结果,结果都是被原因所不可避免地造成的。所以它是标。对它的惩处,只指向了标。
(2)何为本?
本者即固有。固有即不是后天所派生,而是与始原或发原相同步的。也即日常所说的天生。因而只要是“本”,便是天命而非习得。是既不能选择也不可抗拒,因而“本”是先于经验的。既是先验的便不能面对。治标是可以如物理实验那样相对操作的,但因“本”不能被面对,因而人之对于“本”,只能思及而不能用感官来触及,不能操作。本不是人力所能制造的,若是人工可造的也就谈不上“本”了。
(3)习、李、孟、官媒所说都只是治标
习说“组织力量迅速侦破,依法惩处”;《人民日报》:“出现一起,打掉一起”;孟建柱:“依法从严惩处暴恐分子,坚决防止发生类似事件”;李克强:“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秩序”,说法虽然不同,可能出于认识上的不同。但所指向的都是已然事态,即已经发生了的事件,是结果,不是原因。原因才是本。
(4)中共的各类对策都只指向标,从没见有对根源的思考
公理:任何变化都必有原因。国家治理应从发生的事态里推出原因,对动因作出调整。共产党占国65年,因它超越在国家之上,正是这超越使它不自觉漏掉了对自身做为对象的思考。它从未去想:再超越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也有功能,也在与其他构成要素发生互为作用。因而就得研究自己的、与国家的、与国民的各自的固有性质是什么?自己的固有性质与国家的、与国民的是能够相容,相统一吗?
(5)国民的固有性质
中国国民也是人,只要是人,就只能全类的同一个性质:人有空间性是物理事实,人又有时间性是生命事实,人还有理性是能动的存在物……无论人有多少性质,都被包含在生命是个体独立并完滿的以内,因而人类成员只能是个体自由的,所谓自由就是生命的独立与完满,自由只是因在后天习得了理性,形成出意志,由理性对生命独立性并完满发生的经验。
(6)固有性是人工可以改造的吗?
我们已说,凡固有性都是天生、是原有,是不能选择也不可抗拒。难道人的固有性就可重新塑造吗?重新塑造不就是选择或抗拒吗?若可以,它就不叫固有性也就不是“本”。但是,因人的理性使人具有了选择能力,从经验出发的人便认为选择是万能的,是绝对的,正是把选择理解为万能或绝对为条件,马克思才异想天开出他的共产主义教义。
(7)共产主义是对人如何行为设计的规范
其实造物主之造人,虽没有造出一套人应如何行为的明文,但却一丝不苟地已给了人如何行为才算合法的严格界限:即老天绝对公平地给了人以固有的性质。只要问:人活着是干什么?答曰:人活着不就是把老天所秉授的性质给予实现吗?人有些什么就实现什么。人知自己是人,亦知人人是人,知己是人便派生出推己及人的公理,这是人类行为所根据的唯一规则。
(8)马克思的错误在于妄图设计一种重塑人性的规范(即共产主义)
老马注意到人是用意志来做选择,却没注意用意志来做选择仅仅是服从天命的一种方式,并不是说人可以不服从天命。就是说:是人必有真性情的,是真性情就必须实现,而实现则需受礼的规范。共产主义只要人的活动必须合乎它的规则,却不问共产主义的规则是否合于老天对人的秉授,老天的秉授能抗拒吗?
(9)用一句话来定义人的固有性质----人是个体独立并完满的
其实个人自由只是生命的存在方式:即个体独立并完满在经验层面的表现。因自由是意志未受限制的一种体验,意志是主观能力。但生命的性质既是固有,是客观,是不可动摇,因而做为生命独立性这个客观固有性质一旦从意识里通过,就被经验为自由。因自由直接就是对生命独立的经验,所以自由也是不可动摇的。有了对人的固有性质的这些知识,就轮到我们去研究共产主义或共产党的固有的性质了。
(10)《共产党党宣》所规定的共产主义的性质并不是固有性质
《宣言》全文以及第二章专门提出的十条原则,都只是出自马克思的创立而后加予进去的,是一种综合。所以《共产党党宣》所说的不是共产主义或共产党的固有的性质或原则。不错,“共产”之做为一种主张本就是人的主观创立,人造的东西是自然界里原来没有的,自然里里原来没有的东西又怎么可能有固有的性质或原则呢?这当然需要在学理上说通。
(11)世界上本无房屋,无任何工具,但人却将之创立出来了
房屋的形状与风格的千竒百怪是人的创立,房屋固有的性质即“为人提供安全与保护”却并非人的创立。因生命的存在天然需要保护,一旦有了经验能力就必然地要趋向创立生命保护所需的设施。人类使用的一切工具的性质都是先验的、固有的。做为制度的共产主义也是人造事物,人所以会提出它,所根据的当然也是固有性质。
(12)共产主义的固有性质其实就在“共产”这个单词里,共产党的固有性质是由“党”和“共产”这两个单词的关系里,并不在老马脑子里
实际的共产主义制度是老马的创立,但共产做为语言中的一个词不是老马的创立。万事万物都各各独立,在某些情形下也有将之合并看待的必要,所以语言中先予老马早就有“共”或“共产”等词汇,正是根据这个词包含的思想老马才想像到将它做为一种能发挥功能的制度提出来。
“党”是一纯名词,并旦也是一个类。任何实际政党都是党类事实的一个分子,“党”做为概念表示的思想就是:党同异伐。“党”的功能既有同又有伐,肯定不可能是唯一的,必须是互为的。这就是“党”的固有性质。既是固有性质就不是老驴老牛或老马加进去的,当然也不是能抽出来扔掉的。
(13)人的自律并不解改变人依旧是他律事实
人的自主能力=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和腾云驾雾,这老孙怎么有本事也折腾不出玉来佛的手掌。这玉来的手掌即无所不在的自然规律。在与他物相对条件下人是自主的,但在绝对的客观世界里人并不能越他律雷池于一步。人永远不能不服从老天。以自主为成立前提条件的共产学说是把自律当成绝对有效的,任何时侯都没有限制的。它就违背事人是永远的他律之物,老马犯了把人的有限自主当成绝对的自主。比如:只要坚定了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就能如何,如何……不就是用主观信仰去动摇生命的客性性吗?
(2014/03/0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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