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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陸同胞廢除無恥血腥的一胎化.生育補助.重拾天倫親情!!!
請大陸同胞廢除無恥血腥的一胎化.生育補助.重拾天倫親情!!!
2011/09/24 17:56:23 瀏覽4|回應0|推薦0
大陸同胞.請廢除一胎殺子.請生育補助!!!
親愛的大陸同胞.請廢除一胎殺子.請生育補助!!!
2010各縣市生育補助金 發表時間:10/08/07, 13:11
2010最新各縣市生育補助金 分類:孕事5432010/06/14 23:03各縣市生育補助金
台北市
補助金額:3歲以下(未滿三足歲著)減免健保費用
需準備資料:全家人之戶口名簿影印本
條件限制:父母於台北市設籍滿一年
台北縣林口鄉
補助金額:每胎1萬元
條件限制: 父母親任一方設籍林口鄉六個月以上即可
需準備資料:生育補助費申請書、戶口名簿、出生證明、申請人郵局存摺簿封面影本(供入帳用)、印章
台北縣新莊市
補助金額:每胎3仟元
條件限制:設籍6個月以上
台北縣蘆州市
補助金額:每胎3仟元
條件限制:設籍6個月以上
台北縣永和市
補助金額:自97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新生兒,每位補助1萬元。
條件限制:父母需有合法婚姻,且父母及新生兒皆設藉永和市,父母之一方需設藉永和市六個月以上,詳細補助方式可向永和市公所詢問。
台北縣基隆市
補助金額:每人每次補助10,200元整
條件限制: 低收入戶婦女生育補助:凡列冊本市低收入戶婦女
需準備資料:生育補助費申請書、戶口名簿、出生證明、申請人郵局存摺簿封面影本(供入帳用)、印章
台北縣板橋市
每位婦女補助新台幣2仟元,惟低收入戶補助4仟元
~最新~台北縣泰山鄉
生育補助金額:每胎(以胎兒數為計量基準)本所補助新台幣參仟元整
~最新~台北縣八里鄉
補助對象:凡98年8月1日以後出生之新生兒,其父母親(擇一人申請,須於新生兒出生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鄉1年以上,新生兒於本鄉申報戶籍且限婚生子女)自新生兒生產日起2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申請權利。
二、補助金額:每胎補助新台幣1萬元整,如為雙胞胎或以上者,以胎兒數為補助金額單位,不受1胎補助1個之限制。
台北縣五股鄉
每胎2000元提貨券
台北縣三重市
1、 新生兒父母應具合法婚姻關係,且父母之ㄧ方需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新生兒亦須出生即設籍於本市。2、 新生父母之一方為外籍或大陸配偶,無法依法設籍者,須向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且父母之ㄧ方須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新生兒亦須出生即設籍於本市。
每胎補助3000元整,電話:02-2986-2345轉178詹秀玲小姐
台北縣新店市
在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戶籍之新生兒,其父母親於新生兒出生時具有合法之婚姻關係,且其中任一方自新生兒出生日往前推算,設籍於本市達6個月以上且仍在籍者,皆可申請「前項新生兒係指98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父母設籍或結婚登記須於新生兒出生日(含)前完成。
每胎補助3000元整 電話:02-2911228轉210許櫪文
台北縣貢寮鄉
新生兒之父母任一人設籍本鄉一年以上居民(嬰兒出生起算),且在本鄉申報出生者。
第一胎5,000元,雙胞胎10,000元,三胞胎20,000元。
電話:02-24941601-5轉217(民政課)
台北縣雙溪鄉
一、 凡本鄉鄉民生育,其新生子女設籍本鄉且符合下列規定之ㄧ者,給予生育補助五仟元:(一)本鄉鄉民夫妻兩人在本
鄉繼續設籍,一人滿一 年,另一人滿半年以上 者,但設籍本鄉一年以上 之男性鄉民,婚娶大陸或 外籍女子為妻,因政府法
令規定無法設籍本鄉者, 不受前述設籍滿半年以上 規定之限制。(二)繼續設籍本鄉滿一年之 女性鄉民,未婚生育者。二、
本辦法每一胎兒,皆以補助五仟元為限。 生產後六個月內提出,但有特殊事由者不在此限。
電話:02-2493-1111轉51林錦芳小姐
台北縣萬里鄉
1.新生兒生母設籍1年以上2.新婚遷入設籍未滿1年之婦女或外籍新娘得以先生居住期間為準。3.新生兒需設籍本鄉於出生3個月內,備齊母親及新生兒戶籍謄本、出生證明書及母親私章至本所辦理。
每位新生兒補助20,000元整。
桃園縣
-最新-桃園市公所(第一胎5000元),電話:3392221
中壢市公所(第一胎5000元),電話:4271801
龜山鄉公所(前二胎,每胎5000元) ,99年3月起提高為15000元,電話:3203711
新屋鄉公所(每一胎3000元) 電話:4772111
觀音鄉公所(每一胎3000元) ,電話:4732121
平鎮市公所(第一胎3000元,第二、三胎5000元),電話:4572105-分機236
大溪鎮公所(第一胎3000元,第二胎5000元,第三胎8000元) ,電話:4732121
蘆竹鄉滿六個月,有5000元的生產補助
八德市公所(每一胎3000元),電話:3683155分機243
大園鄉公所(第一胎5000元),電話:3842494
復興鄉公所(每胎12000元),電話:3821500
楊梅鎮公所(第一胎6000元,第二胎10000元,第三胎20000元)電話:4853286
龍潭鄉公所(第一胎3500元,最多兩次),電話:4793070
新竹市
補助金額:第一胎1萬5千、第二胎2萬、第三胎2萬5千
(雙胞胎:5萬/3胞胎:10萬)
條件限制:爸爸媽媽其中一位入籍新竹市滿1年者
需準備資料:父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
新竹縣
補助金額:每胎1萬元
條件限制:90年7/30之前入籍新竹縣(爸媽其中一方即可)
需準備資料:父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
苗栗縣
補助金額:每胎3千元
條件限制:媽媽產前設籍苗栗縣滿1年者
需準備資料:父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
台中縣豐原市
補助金額:每胎5千元
請洽台中豐原市公所社會課
台中縣龍井鄉
一胎6000元,還有BABY和媽媽的禮物各一份
(每位嬰兒致贈嬰兒用品禮盒乙份、幼兒繪本書乙本。)
彰化縣
可以申請生"生育補助的費用"10000元以外,還可向彰化縣社會局申請"生育補助的費用"5000元並送一個背帶。
彰化縣員林鎮
補助金額:第二胎3千元
條件限制:夫妻雙方、一方或婦女設籍員林鎮滿一年以上者~以新生兒出生日期為準
需準備資料:父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
彰化縣芬園鄉
補助金額:每胎3千元
雲林縣
「雲林縣婦女生育津貼實施要點」說明如次:
一、申請婦女生育津貼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新生兒出生時,父母之一方設籍並繼續居住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一年以上,且於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含)以後出生,並在本縣辦妥戶籍登記者。
(二)前項設籍並繼續居住本縣,係指居住期間未中途遷出者,若中途遷出又遷入者,應重新起算。
台端如符合上揭條件即可申請。
二、以實際出生嬰兒人數計算,每一位新生兒補助新台幣六千元。
嘉義縣/市
補助金額:每胎3千元
條件限制: (1)產婦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
(2)產婦設籍本縣未滿6個月或產婦為外籍(含大陸)
但其配偶已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設籍6個月的認定,
為嬰兒出生日往前推算6個月。
需準備資料:產婦私章、出生證明,
嘉義太保市:補助3000元
一、 實施期間:民國98年1月1日零時起
二、 補助對象: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新生兒並在嘉義縣太保市辦理出生登記者。
1.產婦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
2.產婦設籍本市未滿4個月或產婦為外籍(含大陸),但其配偶已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
3.設籍4個月的認定,為嬰兒出生日往前推算4個月。
三、 補助標準:新生嬰兒生育補助費每胎補助新台幣3000元整,雙生以上者,補助費比
例增給。
嘉義水上鄉:補助3000元 第一胎
嘉義中埔鄉:補助每胎3000元
台南縣
台南縣自96年度起取消「生育補助」改為「中低收入津貼、托育津貼補助」
對象:列冊低收入戶及家庭寄養之就讀於公、私立托兒所及私立幼稚園兒童
補助金額: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500元,補助六個月
應具備證件:1.戶口名簿影本或家庭寄養合約書影本
2.繳費收據或註冊證明
3.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中低收入家庭內三歲以下兒童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之保險費補助
資格:1.兒童未滿3歲。
2.兒童設籍於本縣。
3.兒童未領有政府其他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
4.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1.5倍者。
5.家庭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平均分配每人未超過新臺幣15萬元。
6.家庭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補助方式: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之保險費補助
台南縣玉井鄉:一胎5000元。
台南縣官田鄉:一胎6000元。
高雄市
高市預計2010年4月4號起發生育津貼 每胎6千
第三胎加發10000元,生產後第一年還可以享受每月三千元以及嬰兒健保費全免的育兒補助,補助一年共可領46000元。
凡父親或母親任一方,設籍高雄一年以上者。
高雄市 旗津區 補助每胎10000元
高雄縣鳥松鄉
補助金額:10000元
條件限制:凡婚生新生兒在本鄉設籍,且其父母設籍本鄉並繼續居住滿
一年以上者。
需準備資料: 於生育後兩個月內提出申請(以戶政事務所出生登記為準)
逾期不予受理。
出生證明正本乙份、全戶戶籍謄本乙份(應加註設籍日期)、撥入存摺封面影本、申請書、申請人私章。
高雄縣大樹鄉
補助金額:5000元
條件限制:凡新生兒在本鄉設籍,及其父母任一方於新生兒出生日往前推
算六個月前即設籍本鄉並繼續居住者
需準備資料:申請書、申請人私章。
高雄縣仁武鄉
補助金額:2000元,第3胎起單胎5000元
條件限制:凡婚生新生兒在本鄉設籍,且其父母設籍本鄉並繼續居住滿一年以上者。於生育後兩個月內提出申請(以戶政事務所出生登記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需準備資料:全戶戶籍謄本乙份(應加註設籍日期)、本鄉農會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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