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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匪在海峽另一邊.司法迫害.是真實的存在!楊偉中 這樣一種「司法迫害」/楊偉中
楊偉中 | 26 十一月, 2010 17:01
「司法迫害」、「政治打壓」,是台灣政治新聞中常出現的語詞。在如今的台灣,「司法迫害」常常是政客脫罪的辯詞;在大陸,卻往往是真實的存在。
「司法迫害」、「政治打壓」,是多少年來台灣政治新聞中常出現的語詞。政治人物凡是因為貪污、收賄、瀆職、買票甚至個人私德、犯罪問題,被檢方調查起訴、法院判刑者,很少人不高喊類似口號。政客們呼朋引伴,拉配偶、親友、同志、樁腳、支持者,召開記者會、激情喊冤抗議的畫面,三不五時出現在媒體上。最近1名高雄市議員參選人,就不斷用此手法在媒體上「討公道」。
在過去政治不民主的時期,「司法迫害」、「政治打壓」的案件自然層出不窮。但是,台灣的憲政民主已漸漸步上軌道,司法改革、司法獨立雖然不令人滿意,卻確實有所進步。政治人物動輒說「司法不公」、「政治迫害」、「法院是某某黨開的」,無助於司法革新進步,反而是極其惡劣的示範。事實上,我們更常見到另類的「司法不公」,像是何智輝買通法官,這類運用權力、金錢脫罪的情形。
很可惜,高喊「司法迫害」轉移焦點、凝聚同情,訴求「當選過關、落選被關」,雖然「邊際效用遞減」,但總是有人奏效。這是台灣政治的一塊病灶,有待根除。
不過,在海峽另一邊,「司法迫害」卻是真實的存在。最近毒奶粉事件的新進展,就是明顯的惡例。

(圖為三鹿毒奶粉。中央社檔案照片)
11月10日,結石寶寶(毒奶粉受害病童)家長趙連海被北京大興區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半。此事已經在海內外引起廣泛的不滿,可以說,其影響還超過了劉曉波當年的獲罪。
原因很簡單:趙連海是從事理性維權的結石寶寶父親,卻被當成「尋釁滋事」的流氓,的確令人難以接受。
毒奶粉事件發生至今,三聚氰胺對幼童的傷害是否僅止於腎結石,一直未能釐清。不少病童結石排出後,又出現腎積水等其他病痛。家長擔心兒女健康受到長期性的損害。但是官方所謂的賠償,不但金額不足,更無法提供病童長期就醫保障;加以三鹿公司宣告破產,受害者求償無門,都是趙連海出來維權的原因。至於他的行為:架網站、聯繫家長、辦座談與晚會、前往法院關注案件審理等等,以台灣的標準來說,不管就規模和強度來說,都很難稱得上「抗爭」。
大陸刑法中所謂的「尋釁滋事罪」,是從原先的流氓罪分化出來的。也就是說,維權的結石寶寶家長被當成了流氓。這不得不讓人想到20年前台灣的行政院長,針對當時蓬勃發展的社會運動,表示要打擊「社運流氓」。
「尋釁滋事罪」指的是:(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2)追逐、攔截、辱駡他人,情節惡劣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也就是說,行為要達「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才算是觸犯此罪。
大陸法界早有人指出,「尋釁滋事罪」在司法實踐中存在很多問題,「其包容的行為仍然比較寬泛,且界定也不夠清晰」。同時,大陸最高司法機關未就尋釁滋事行為的「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做出有關解釋。事實上,趙連海的判決書中,也根本沒說清楚趙的行為如何構成「情節嚴重」。此外,大陸法界多認為尋釁滋事罪懲處的對象,是「為了尋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空虛而破壞公共秩序」者。那麼,有何理由把進行公民維權行動的趙連海,當成尋釁滋事的罪犯呢?
很多台灣民眾擔心大陸黑心食品,漂洋過海來到台灣。只要「趙連海們」在那個社會依舊被判定為「尋釁滋事」、甚至「顛覆國家政權」者,類似毒奶粉的問題終究難以根除,受害者也永難獲得公正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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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1.
1. X MAN | 12/06,2010 at 12:25
我還是那句老話。
對岸那個國家的政權真的很好顛覆耶,動不動就審判小老百姓「顛覆國家政權」,難不成真是很脆弱的政權?
(2010/12/0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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