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改進程白皮書(二之3)開放黨禁報禁的關鍵
大家好:
薄熙來重慶打黑,肅清司法檢調系統,取得顯著的效果後,緊接著是向違法亂紀的官僚系統開刀.
大陸官僚系統在中央為內閣制,地方為首長制.重慶市的首長制是首先開刀的對象.
本來,首長制本身無可非議,但選制存在嚴重的偏頗性.透過協商決定候選人,本身就存在不公平性.
首先,候選人選的決定權在選民小組手裡,在堅持共黨的領導之下,候選人未選先被協商掉,選民選無可選.就算選制規定可以採用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辦法,但法律規定無強制性,當然以共黨可以有勝算的預選制為主.另外雖也可選其他選民,但未登記候選人名單如何知道所謂的其他選民為何者?所以,這一不合時宜的規定也相應取消.
要打破這一關卡,先由重慶市的人代提案修法,把重慶市長的選舉法中候選人的提名辦法改為無須經選民小組協商,也就是取消預選制度,任何人只要年滿十八歲,不管因何故被關押判刑,皆可登記為候選人.
提案修法在客觀環境上當然不可能通過,但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皆提同一案,則修法的形勢已造成,一言堂的局面可就此打破.就像台灣當初的增額立委可後來演變成國會全面改選一樣.(待續)
筆者:台灣陳賜麟
2009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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