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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风波
中国拘捕约谈异议者调查零八宪章 记者: 海涛
香港
2008年12月10日 美国之音

北京著名异议作家刘晓波
世界人权日60周年之际,北京当局拘留了异议作家刘晓波,并约谈了一些要求实行民主的人士,调查“零八宪章”的撰写和签名情况。
*刑事拘留北京异议作家刘晓波*
今年12月10日是联合国人权宣言发布60周年。几百名中国公民发出公开信“零八宪章”,要求实行民主自由,保障人权。当局为此刑事拘留了北京的作家刘晓波。宪政学者张祖桦被彻底抄家并传唤12小时。
*约谈各地民主人士调查宪章起草*
与此同时,警方展开调查,查询这个“零八宪章”“出笼”的来龙去脉。深圳作家赵达功说,据他了解,这个有300多人签名的“零八宪章”本来应星期三(国际人权日)发布的,由于当局开始抓人,所以在星期二提前公布了。星期一晚上,警察找上门来,约赵达功去喝茶,询问此事。
赵达功说:“问我谁组织的,谁起草的,深圳是不是我组织签名的,他们一直和我谈,所以我没时间,也不知道刘晓波他们被扣押了。”
深圳作家赵达功
赵达功说,警察很客气,一直谈了很长时间,主要就是询问赵达功的起草和签名的事情。
北京作家江棋生,六四后被捕判刑前,正在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他星期二晚间也被警察请去“喝茶”。
江棋生说:“星期一晚上主要是搞他们(刘晓波、张祖桦)两人,大概是想把“零八宪章”的起草和运作加到他们头上去。星期二晚上警察把我叫走也是要问“零八宪章”的事情。”
江棋生说,来了3名警察,把他叫到派出所附近的茶馆,“喝了一个半小时”的茶。江棋生说,警察主要是询问“零八宪章”的事情。江棋生说,宪章是大家集思广益的结晶。
*公民有没有言论自由权?*
北京作家江棋生
江棋生说,刘晓波被拘留,很可能上面认为“零八宪章”是他起草的:“不管是谁起草的,公民有言论自由跟表达权吧。而且最不像话的,是在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之际,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在这里抓人。警察无话可说。”
江棋生说,警察对他说,既然抓了(刘晓波),想必是不怕别人说。(上面)是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了。江棋生说,他也对警察说,大家都实话实说,既然你们抓了人,我们也还得说。事情,还得继续做下去。
*一边谈人权进步一边压制言论自由*
香港苹果日报今天发表署名评论文章,题目是:容不下异议,北京谈什么人权!评论说,今天是世界人权日,在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前夕,内地300多作家、律师、学者等各界人士,签署“零八宪章”,提出修改宪法、立法民主、司法独立、人权保障等19项建议。“令人震惊的是,北京在声称中国人权取得历史性进步的同时,悍然拘捕了“零八宪章”起草人、著名作家刘晓波,彰显了中国官员在人权问题上的恬不知耻”。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
南华早报援引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的话说,“现在是中国人权状况最好的时期”。王晨说,“30年来,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障”。
但明报援引王晨的话说,中国人权状况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人权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王晨是对中国“人权”杂志记者讲这番话的。
报导援引王晨的话说,“内地现时的政治、经济体制不够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各地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和尊重人权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关键词: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日,零八宪章,异议人士,人权活动人士,刘晓波
附录:
中国各界人士联合发布《零八宪章》
文章摘要:
作者 :
發表時間:12/9/2008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零 八 宪 章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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