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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选票行动申请护照被拒、电脑被扣押
选票里面出政权
------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赎回选票行动
唐荆陵编著
附加公报: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赎回选票行动义工雷跃辉先生申请护照被拒、个人电脑硬盘被扣押
2007年4月21日早上,我接到江西义工雷跃辉先生的电话,告知近来申请护照被拒以及个人电脑硬盘被鹰潭警方扣押的情况,当时,他正在自行安装新的硬盘,因当时我在外面,就联系了义工刘德军先生,请他及时公布雷跃辉先生所遭遇迫害。----唐荆陵
以下内容根据发起人兼义工刘德军先生发表的电话调查报告整理:
赎回选票义工,江西省鹰潭市雷跃辉(雷激)先生于4月19日遭到当局骚扰,他被口头告知称他担任义工的行为是“破坏选举程序”。雷先生提供的扣押证明显示,作出扣押硬盘决定的是当地警方国保部门,但并没有显示扣押的事实依据以及理由。
雷跃辉先生于3月26日就向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办理出国护照,按照规定,出入境管理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三天过后,雷先生并未收到任何答复,因此打电话咨询,但出入境管理科没有正面答复,总是说还要进一步调查。在雷先生不停地打电话追问下和去了三趟后,他们答复说不给他办理了。雷先生坚决要求他们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却没有结果。
4月19日上午,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出入境管理科给雷跃辉打电话说,让他到公安局去,他们给予他关于护照申请方面的书面答复。雷先生于上午10:30来到月湖区分局,即被请到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国保大队,国保人员先扣押了雷先生的小灵通,使他不能与外界联系,接着又问了雷先生参加赎回选票行动的事情,并问他怎样宣传的,共传达了几个人的声明。
到中午吃饭时间,雷先生提出要回家吃饭,国保人员没有同意,而是八个人带领他到一酒店吃了顿便饭。然后询问一直持续到下午3:30。国保人员在询问结束时对雷先生提出要去雷家看看电脑里面有什么内容,雷先生同意了他们的要求。谁知国保人员一到雷家,就向雷先生出示了暂扣单,并拿走了雷先生的电脑硬盘,只到临走时,他们才归还扣押的雷先生的小灵通,但小灵通的信号受到严重干扰,一直到现在都不能正常与市外通话。
300、李任科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李任科是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7/4/23
301、张鉴康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赎回选票声明
张鉴康,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选民,身份证号:610104610208111。在2007年度人大代表选举中,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选举活动。-----2007/4/28
302、姬承天(身份证名:吴世辉)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姬承天(身份证名:吴世辉),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身份证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东平镇)选民,在该地2007年的换届选举中,没有参加选民登记,没有去领取选票,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 ----2007年4月30日
义工唐荆陵注:括号中的内容根据第350号附加公报修订。
303、徐佐平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徐佐平,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选民,在2006/2007年换届选举中没有参加选民登记,没有参加投票。-----2007/5/2
304、陈昆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陈昆,湖南省湘潭县的公民,决定在该地2007 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5/2
305、韩彦兴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韩彦兴,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的公民,在该地2007 年度的换届选举中,没有参加本次投票。-----2007/3/1
306、冯建新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冯建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的公民,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拒绝投票。-----2006/12/26
307、高宇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高宇,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区的公民,决定在该地2006/2007 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5/9
308、乔延兵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乔延兵,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选民,决定不参加2006/2007 年度的人大换届选举,并且声明在中国没有真正的民主前,永不参加选举。-----2007/5/9
309、姚广德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姚广德,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选民,没有参加本次换届选举。-----2007/5/9
310、周来生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周来生,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选民,决定不参加2006/2007 年度的人大换届选举,并且声明在中国没有真正的民主前,永不参加选举。-----2007/5/10
311、袁强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袁强,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选民,在2006/2007年度的人大换届选举中,没有参加投票。我决定中国一日不民主,就一日不参加选举。-----2007/5/10
312、刘军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刘军,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的选民,在2006/2007年度的人大换届选举中,没有投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却从来没有过选举自己政府的权利,我没有权利对国事发表意见,或者说有名义上的权利却从来没有人听;我可以参政,但我或我的团体决无资格执政。而在我没有任何异议机会的情况下,一个政治团体宣称自己最先进并且代表了我的所有利益来执政,这是不是可以称为强奸民意,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声张自己不可让与的权力,我决定不参加现政府组织的任何选举活动。-----2007/5/10
313、何洋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何洋,甘肃省兰州大学学生,特发表声明,永不参加不平等、不透明、不公开的选举,所有以前在不平等、不透明、不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的选举活动,声明一切无效!-----2007年5月8日
314、唐新俊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唐新俊,天津市西青区选民,在该地2007年的换届选举中,没有参加选民登记,没有去领取选票,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年5月21日
315、肖能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肖能,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人,我宣布赎回我那一张选票。中国一日不实现民主,一日不结束一党专制的暴政,我便一日不投那一张肮脏可耻的选票。我们生活在被少数人残暴统治的不公时代,我们的利益被少数人所剥夺,且被美其名曰"代表",它们根本没有代表我们,所以我这里要郑重宣布我将放弃投票直到真实和有效的选举来临。因为我们很多人从来没有投过票,或者没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投票,很多人的选举与被选举权实际早被人剥夺或绑架了,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我们这里郑重宣布放弃投票应该称为"赎回选票"。-----2007/5/23
316、伏铠文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伏铠文,四川省通江县公民,特发表声明,永不参加不平等、不透明、不公开的选举,所有以前在不平等、不透明、不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的选举活动,声明一切无效!-----2007年5月23日
317、李国宏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选民李国宏,属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选区公民,本人决定在该地 2006 年的换届选举中,没有参加选民登记,亦没有去领取选票,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年5月23日,特此声明。
附加公报:第21位赎回选票公民李剑虹女士对赎回选票行动的公民意见
说明:义工唐荆陵发布寻求法律界和公民对赎回选票行动的意见的信件后,李剑虹女士发布自己的评论。征得其同意后全文发表。
赎回选票行动:通向公民权利的入口处
李剑虹
曾经,某“人民的大救星”站在天安门城楼,以“君临天下”的气势傲然向全世界宣称:“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中国人民真的“站起来”了吗?
其后从反右、到文革,直至18年前“人民军队”在“共和国”首都悍然发起对自己“人民”的疯狂屠杀,一系列血淋淋的事实无不深刻揭示出一个残酷的历史真相:那一刻,只不过是一个“帝王”站了起来,千万个公民却倒了下去!数不胜数的人们更是倒在了血泊之中,从此再也没有机会“站起来”。
时至今日,被标榜为“社会主义民主一次最广泛、最深刻的实践”的人大代表选举,依旧基本与选民无关,与民意背离,吾友滕彪兄撰文从“人大代表”的构成和选举方式上置疑其民意代表性:“在全国人大代表中,70%左右来自于行政、司法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政府官员和司法官员又占了其中的大多数……这样的人大如何监督政府和司法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立法者同时又执法或司法,这属于政治上的乱伦关系。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无法制衡,公共权力也就无法受到民众的约束,这种体制下,民众只能是任人宰割。此外还有一些劳模、作家、院士、影视歌星、体育明星,作为政治花瓶,摆在人大会场。别说让他们去提出议案、审议法律、质询政府官员,恐怕让他们看懂预算草案和法律草案,也有难度。除了住豪华宾馆、举手鼓掌和人云亦云外,还能指望他们有什么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和选民毫无关系,它形式上属于间接-间接-间接选举……中国公民不但无法直选最高领导人、国会议员,无法直选省、市领导人和人大代表,连县、乡领导人都无法直选。这种体制本身就是对人的基本尊严的侵犯。在县区人大代表的选举中,选民对候选人几乎一无所知,只能跟着画圈。候选人不与选民见面,不向选民们发表他们的见解。没有言论自由,哪有民主选举?很多乡村地区给投票者发钱发香皂,来保障投票率。通过‘酝酿’程序,保障听话分子入围。党所认可的候选人完全不需要费心思去宣传、竞选,就能够轻易当选。以独立参选者身份能够当选的,凤毛麟角。姚立法、吕邦列、刘正有、孙不二等独立参选人,在2006年的区县人大代表选举中受到骚扰、威胁、监控甚至野蛮殴打。选举就是舞弊、交易、黑箱操作、投票秀;谁当选,谁落选,谁升谁降,基本与选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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