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台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制度叫好!! 主题:我为台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制度叫好!! /白眉老人
[人权论坛]
陈水扁今天被台北法院裁定收押禁见以后,马英九在接受电台专访时说:他尊重司法、哀矜勿喜。马英九说:“因为我自己一生清廉,被指控为贪污,那种悲愤,我想不会小于任何一个人,可是你有没有听过,我讲过一句政治迫害?什么道理?就是我自己是个法律人,我绝对不能做这样的事情。”,他对于陈水扁指“政治迫害”的说法,认为:“身为政治人物,动不动就说‘政治迫害’,视司法如敝屣,对民众来说是非常不好的示范。”同时,又表示自己尊重司法,对陈水扁被收押的感觉是哀矜而勿喜,并把当作自我警惕的一个例子来看待。他对于陈水扁指“政治迫害”
自称为是“台湾之子”的陈水扁,在他执政期间其家庭弊案已经满城风雨,如今被检方起诉收押,本在我的意料之中,陈水扁的情况其实一点也不特别,在大陆也有不少贪官,一朝友在手,就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所以他们一朝为官一边表白自己是如何的清廉,并且告诫自己的部下要做到为官清廉,做一个让老百姓满意、放心的好官,右是他们自己呢?他们却在那里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老百姓最恨的就是这些贪官,可是这各官也还是不断的滋生。过去陈水扁攻击中共治理的大陆是滋生贪官的地方,台湾由于实行了民主制度、自由选举,这个弊端已经得到解决。可是从今天的情况看,防止出贪官的办法谁也没有解决。防止贪官,不是一选了之,不是“三权鼎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在台湾,现在还缺乏对权力的监督。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和赞赏的是:台湾已经有了惩治贪官的体制,那怕你是总统,只要是做了对不起民众的事,照样可以叫你进班房,“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台湾真正做到了!我为这样的司法制度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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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我为台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制度叫好!! 白眉老人 于 11/12/2008
主题:自由选举+政党轮替!!!
[人权论坛] 台湾每个人都知道=自由选举+政党轮替!!!就是反贪腐的基本原则~~~试想 阿扁如果万年执政=他根本不怕 倒扁=还有啥 可以 根治 权力的腐败呢???
所以 自由民主国家=政权轮替+自由选举=就是最好的 新陈代谢+汰旧换新的唯一法宝!!!
四年一任 政府总辞~~~让人民再一次的认证=这才是 为政之道~~~况且 规定=连选连任~~~大总统 也顶多只能 干八年=如此一来 再大的官=也会有 卸任的一天!!!
ps:老共那种 分赃制的 万年僵尸不算=那种 官官相户+斗争到死 的非人性制度=只配丢进茅坑+用火烧一烧了结 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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