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传珩:“全球公民社会”时代的到来
全球公民社会是指公民为了个人或集体的目的而在国家和市场活动范围之外,进行跨国结社或活动的领域。它包括国际非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联盟、全球公民网络、跨国社会运动等全球公共领域。全球公民社会是在“世界范围内为人类共同幸福而展开的活动,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种相互关系与斗争的舞台;它是为以实现处于沉默之中的人们以及集团基本人权为宗旨的社会,它是把个别的民主主义斗争与更高的普遍人权志向相结合的过程。”据此前出版的《国际组织年鉴》统计,在现有的48,350个国际组织中,非政府的国际公民社会组织占95%以上,至少在46,000个左右。这说明“全球公民社会”时代已经到来。
全球公民社会是冷战后新出现的一个概念,而全球公民社会的历史则要长得多,从19世纪建立的国际红十字会到本世纪的国际劳工联盟,其实就属于全球公民社会的范畴。全球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全球化和全球治理观念的发展紧密相关,特别是与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信息革命和信息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世界第三次民主化浪潮,以及80年代以来兴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化改革和与之相适应的行政改革浪潮密切相关。全球化引发的全球治理真空,需要全球公民社会发挥作用来填补,而全球化密切交往中全球意识的扩展和社会资本的兴起,也为全球公民社会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全球公民社会是一个具有多元性、以国际非政府组织为最主要构成部分的、独立的社会与全球公共领域空间,它与同属非国家行为体范畴的政府间组织有着复杂多样的关系,并对当代国际关系的独特影响日益明显。全球公民社会在参与全球治理、扶持弱势群体、抑制全球强权、弥补“民主赤字”等方面作用突出。全球公民社会不受意识形态操控,也不必然依附特定、单一的政治权力,而更多的是一种影响价值分配、争取权利和利益的手段。全球公民社会正在不断地挑战着主权国家的概念,蕴含着建立超越主权国家的全球民主秩序的希望,标志着全人类“类化”意识的觉醒和人权全球化时代的到来。
全球公民社会体现了扩大公众领域、实现超国界的非政府组织和公众政治的愿望。它的主体是多元的复数公众,由许多公共问题形成的复合公众。它以确立与国家权力相对抗的民主权力,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为宗旨,是人权政治全球化的推动者。在那些公民社会受国家权力专制压迫的国家里,全球公民社会的反抗意义不只是体现为抵抗资本全球化扩张所造成的非正义结果,而且还体现为声援这些国家内部人们为争取公民权利而进行的斗争。当前,最流行的就是公民们通过举办国际会议、创办报刊、杂志或出版书籍、建立网站等多种形式,就他们共同关心的全球性问题或国家政策等发声,展开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对话、讨论和交流,形成全球性观念意识、文化价值和国际舆论。
当今时代的全球化推动力主要来自资本的世界性扩张。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在打破疆域国家界限、削弱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形成跨国界、跨地区联系中发挥了极大的全球化作用。然而,资本扩张在追求经济效益过程中无法遏制自身的贪婪,如不加节制,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贫富悬殊的扩大,资源枯竭,环境恶化,劳工权益难保,以及社会的严重腐败等等。这些都需要人权政治全球化和全球公民社会的对治约束。全球公民社会要谋求更大的发展,只有融入全球化过程,而不是抵制全球化。全球公民社会抵制的只能是全球化的负面影响,即权力与资本的非正义掠夺。
随着全球公民社会的成长并且越来越有影响,人们开始对它的民主合法性表示关注。一些学者认为,受全球化潮流的影响,全球公民社会产生出一种新的治理模式,但在这种治理模式中却面临着合法性与课责性的挑战。合法性指他们代表的是谁的意见?他们何以能决定或限制无数人民的利益与行动?而课责性发问,他们真的能够代表世界公民的权利吗?不同层次的公民社会组织如何建立有效的责任规制?政府官员要对选民负责,企业经理对他们的股东负责,全球公民社会的领导也存在如何落实责任的问题。
当今世界还是由民族国家、特别是强大的民族国家所主导,全球公民社会尚不成熟,往往显得目标模糊,立场矛盾,摇摆不定,软弱无力,表现出力量的相对弱小和参与机制的不健全。这些因素的存在,致使全球公民社会作用受到限制。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全球公民社会组织表现出更多参与国际治理机制的热情,但一些国际官方组织对此并不真心呼应与支持。比如在近年的国际会议中,民间组织积极参与旁听部份的官方会议,但是令人失望的是官方愿意参与支持民间讨论的却不多。这说明全球公民社会的发展还远远不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