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堕落更快”哪是语出惊人?分明是杀穷济富! 孙丰:“穷人堕落更快”哪是语出惊人?分明是杀穷济富!(1)
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在岭南大讲坛作了一个关于“ 黑煤窑事件 ”的讲座,在讲座中分析了社会底层的生存状态,孙立平教授作出了独到的见解:“社会堕落穷人也会随之堕落,堕落的速度甚至超过整个社会,因为穷人没有资源去抵御堕落!”
一、穷人是不是社会的组成部分?
“穷人也会随社会堕落而堕落”这命题却把穷人与社会对等并列了
只有一物对着他物才能有“随之”关系
孙立平这教授是个啥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
请问孙立平:穷人是不是社会之中的?是不是社会构成的一部分?若是,那么社会的任何进程包不包括穷人?难道穷人不是人?“社会堕落”是个进程,这个进程包含着组成社会的各要素、阶级、阶层,穷人的堕落原本就是社会堕落的当然内涵。穷人又不是尾随在社会之后的外在物而是社会机体内的,它怎么会“随之”社会的随落而堕落而堕落?难道毛泽东的一条大腿是随之毛泽东的死而死吗?并且腿的死比毛泽东的死还更快?从哪里得出“社会堕落穷人也会随之堕落”这个结论?--这真叫人莫明其妙,这句子构不成完整的语义。
穷人是社会的一个阶级或阶层,它堕落的速度可以与其他阶级阶层相比较,但不能与社会的堕落速度相比较?社会的堕落速度包括着穷人的堕落速度。纵观全文:孙立平以山西黑奴案为据推得的“堕落速度”是个自欺欺人的假概念,它的举征所说的并不是速度而是随落的烈度,他描述的是堕落者在人性丧失上的程度,他比较的是不同堕落者在堕落上的残忍度、野蛮度,决不是速度。
由于他理性训练程度不够,没能完成严刻的质的规定性的描述。
二、再评他的题目--穷人堕落更快
既立了“穷人堕落更快”这个题目,就应先回答与堕落相关的两个问题:
(1)能致堕落的究竟是社会还是人?
(2)究竟是社会的品质决定人,还是穷人的品质决定社会?
孙立平懂不懂:提出一个题目不只是指出一个事实,同时也建立了一个立论,立论就不只是侃山聊天,而是呼吁社会责任--引导社会智慧和能量往这方面使用,也包含政权作功的方向。从题目《穷人堕落更快》的直指来看,他说的是穷人一旦得势其用心比富人还狠,他指出这一事态是有客观性,不是臆造。但他弄不清这只是直觉,只指出了所发生的事态的真实性,直觉是经验。经验不是道理,经验无所谓真伪。
他还不知道的是:这题目还同时是一个立论,立论就是道理,道理就涉及到“值”的真假。一个直觉同时又是立论的题目其身份就是双重的了--
①、指出所看到的事实,能唤起注意;
②、确立起一个思想即道理,而道理就有值的真假问题。
正确指出的直觉未必同时也是可靠的判断,即它不一定是真值的道理。但它却具有刺激环境引导社会对之操作的功能--孙立平的题目就有成为社会确立对策的根据性。那么不管他主观的愿望怎么样,在客观上却是向当权者进谏了一剂拿穷人开刀,杀穷济富的剧毒处方!谈话在客观上起到的就是这种作用。因而说孙立平是人吃人的吃人者的帮闲。
(1)那堕落的究竟是社会还是人?
分析题目,不难发现作者对堕落并没有理性层面的思考,他讲的“堕落”只是他直观到的社会事实。因而,他的“堕落”是描述现象层面的事实的,他既不知什么东西能堕落,也没想到什么东西在堕落。他想回答机理问题,却又不懂什么是机理。那就让我这个平民来教导教导这位名大学的著名社会学教授--
现象不会由自己发生!它背后的原因才是问题的症结。
既说到“堕落”,那就包含着承认它是一种变化--因“堕落”里隐含着曾经“没堕落”这个先前阶段的状态,“曾经没堕落”是它的原质原味,它的正常品质。从“没堕落”到“堕落”,不管是“更快的堕落 ”还是“慢悠悠的堕落”就都是--一种变化,可见“堕落”一词揭示的只是--其事某物发生了变化。不过这是一种“正常向‘失正常’的变化”,或“正值向负值的变化”。
可根据哲学和科学的双重公理--任何变化都必有原因。
从“原汁原味到异质异味”这个变化需要原因来解释。
从“还没堕落”到“堕落”这一变化就要求对引发变化的原因的揭示。
“堕落得更快”也好,“慢悠悠堕落”也好,仅只是变化的速度,不是引发变化的本质,不是变化的决定方面--什么才是“未堕落”向“堕落”质变的质的规定性呢?这问是也就是“堕落”所揭示的到底是什么?那在“堕落”着的又是什么?孙立平既提出这个题目,就必须回答:促成“堕落”的条件是什么?“堕落”所依靠的条件又是怎么进入到人身中去的?
动物不堕落,原始人不堕落,婴儿不堕落,白痴也不堕落!只有社会意义的人才可能堕落。抽象出可能发生堕落的与绝不堕落的二者的不同性,问题也就水落石出--不堕落的是因为没有能堕落的人所拥有的本己能力--意识。所以一切无理性能力的存在物都不会堕落,只要有了理性能力,不管它是什么物质,就存在着堕落的可能性。
可见--意识才是得以随落的条件,在堕落的不是人,而是人的精神。
堕落只能发生在能自律的物种身上。因而在堕落的也就是自律能力。
而人类是既服从无所不在的他律又能自律的物种,是唯一能自律的。
何为自律?
答曰:自律就是由来自本己的能力确定和调剂与环境对象如何联系的准则的性能。这就有一个:这种本己的力量是什么呢?从哪里来的?是从天那里原始地带来的吗?若不是呢,那就意味着它就是社会的一定质量。
从“ 动物不堕落,原始人不堕落,婴儿不堕落,白痴也不堕落 ”里我们看到:连识别能力都没有的东西是不能堕落的,它用什么去堕落?又往哪里堕落?这证明:识别能力就是能堕落的力量。这一事实还告诉我们:
①、人用来自律的本己能力不是从天那里带来的;如果是先天的,那我们一下生就应能自律,事实上人得成为智慧人之后自律才开始。
②、从母胎来世时并没同步带着自律能力,那么自律能力就是后天的,可以肯定它是外部的,经输入才成为生命的。那它到底是什么?在哪里?
答曰:人的意识能力就是自然的和社会的环境在人身上作用出的机能。
因而:随落作为一种人际联系的质量,它就是造就人的社会环境--即文化,是塑造人的精神的原材料和范型,即整个软的社会设施。
因而说:人的堕落是后果,社会环境是前因。硬件的行为表现出堕落性,但那造成堕落的并不是行为而是支配行为的精神。人的精神(意识机能)既是社会的作用之果,那么一个社会联系的质量就是堕落的根据。
只有在社会条件下堕落才能发生!因而堕落在一个时代一个社会表现出的概率和烈度也就是那个时代或那个社会的联系质量就是堕落的证明。
自律能力既就是自然的和社会的环境所作用出的意识机能。那它就有一个成熟度的问题,即从直觉到间接的阶段性。表现为进化、文明的阶段,圣洁与堕落只是自律在成熟或间接化上所处阶段的差异,也可以说就是自律能力因处阶段的高低在质量上的表现--服从本能或欲望的人一旦处在有机可乘的条件里,就必堕落。自觉服从道德的人其表现就高尚或圣洁。
三、堕不堕落由人的精神境界来规定
那在堕落的不是人的能力(精神)又是什么呢?人从哪里获得了这一能力,那里就是致人堕落的泥沼。
从这里可以看出--“穷人堕落更快”这个判断对我们扭转堕落根本没有丝毫意义。相反,这个立论却能促使社会进一步泛堕落。
“穷人堕落更快”这个断语揭示的究竟是什么?
孙立平自己已完满地做出回答-- 穷人没有资源去抵御堕落!就是说堕不堕落或堕落的程度是人的意识所达到的境界,境界实际上就是人在体验幸福方面所处的阶段。由于个性、知识、阅历、学养的不同,人对宇宙对人生所达的理解就不同,从而宇宙和生命对人的意义也因此而不同。
这种不同所表现出的阶段性就是我们常说的境界。
大家同处一个世界,也是同质的生命,但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价值与意义。为什么?因人是自然事实,当然受自然性的支配,表现为受制于本能和欲望。一个人的阅历、知识所达及的心性修养达不到更高层面的享受,就只有服从本能和欲望--表现为本能的放纵,指向物质、利益、功名,若条件许了可,就由行为来实施,这就是堕落。
而知识越多,认识越深邃,阅历越丰富的人,心性则越高远,其生命的享受则越间接--“ 静思也是劳动 ”,并且具有更高的可亨受性。如“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階綠 ,草色入簾青。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何陋之有’ ”,这“何陋之有” 就是一种享受质量,且是更高层面的享受。当也这只能是刘禹锡、陶渊明……及我孙丰等辈的享受,不可能是那些“ 到老财姨太太、小姐伢床上去打滚的人的享受 ”! 这里的差别是什么呢 ?就是所处境界不同。那我就得问问孙立平:那“堕落得更快的穷人”,即从黑砖窑事件当中看到的:“弱者对弱者的残害、弱者对弱者的祸害,所达到的更残忍的地步 ”,是由“ 堕落得更快的穷人”造成的吗?该由“ 堕落得更快的穷人” 来负责吗?
其实孙立平指出的不是“堕落得更快 ,而是“同一个速度的堕落”因处在不同理性境界的人身上,表现出的境界高低的差异。同是诸葛,那刘备是相见恨晚,可关、张呢?却因谈话时间久而心烦。--刘与关、张不处在同一个理性境界上。
所以我孙丰要说:茅于轼的《我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做事》和孙立平的《穷人堕落更快》都不仅是立场上的问题,更主要的是其理性的训练达不到治学水平所使然。两人都遇腐得不分公母。试问--
是这些穷人的堕落造成了中国社会的整体堕落,还是社会的堕落造成了穷人的堕落?无论穷人富人,都是这个社会的成品,他们的精神都是由这社会环境为原料为范型,其堕落的速度怎么会有更快的或慢点的呢?
滥竽充数的名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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