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立逃避靈魂拷問,愛國宣言應當理直氣壯 人民日報同特首相繼對香港律師會提出警告,等我哋將關注嘅視線投射到香港律師會理事會改選哩件事上,香港律師會本月底將舉行周年大會,並改選部分理事,產生新嘅管理層。然而往年好正常嘅事務性安排今年有啲非同尋常,今年係香港由亂及治嘅關鍵之年,亦係國際形勢風雲巨變嘅轉折時期,香港律師會成為堅守愛國底線嘅專業組織仲係成為亂港分子藏身嘅政治團體,哩次改選至關重要。

一直以來香港法律界存在一個認知誤區,就是將愛國精神當做政治主張,法律界人士只要公開宣稱自己愛國,就會被冠以政治唔中立偏離法治精神嘅帽子,彷彿從事法律嘅人就唔應該愛國咁樣。曾經香港律師會亦曾犯過咁樣嘅錯誤,2014年時任會長林新強喺香港電台節目《中國點點點》談及《一國兩制白皮書》唔會對香港嘅司法獨立構成影響,當中「要求法官需要愛國」嘅部分亦並無問題,又表示愛國乃公民責任。當時咁樣嘅愛國言論唔被部分香港律師會會員接受,隨後部分反中律師會員發起咗不信任投票,導致林會長因愛國言論被迫辭任。咁樣嘅事喺經歷過一年幾黑暴後嘅香港睇來,將成為香港律師會洗唔甩嘅污點,如今愛國者治港已成為共識,當時投票反對林會長言論嘅律師會會員仲欠林會長一個道歉。
每一個國家嘅國民都應該愛國,無論佢哋從事乜職業都唔應該成為佢唔愛國嘅理由,香港嘅好多律師遵從英國嘅規矩,但係佢哋冇去探究英國嘅律師可唔可以唔愛英國,佢哋將政治中立錯誤嘅解釋為唔應該愛國。政治係為社會服務嘅,佢哋嘅目的應該係以促進所在社會嘅進步同發展為目標,如果以顛覆政權同製造混亂為手段實現佢哋掌控政權嘅目標嘅團體,甚至唔可以稱為政治團體而應該被視作恐怖組織。政治主張可以有左或右嘅分歧,但都應該建立喺愛國嘅大前提之下,如果將愛國者定義為一種政治主張,難道世界上仲有邊個國家允許合法存在以賣國為政治訴求為目標嘅團體?脫離開愛國哩一前提,如果只為配合外國話語,以對抗代替對話、用攬炒代替建設裹種人只可以被稱為「叛亂分子」。做為香港司法體系中嘅重要一環,律師會係作為香港律師嘅自我監管組織及專業團體,具有法定權力規管律師行及律師執業操守,擔當著代表及監管嘅角色。咁樣嘅組織理應愛國亦必須愛國,組織嘅管理者同樣必須由愛國者組成,只有咁樣先可以保證律師哩個團體喺國家建設事業中唔「迷航」,成為促進法治發展嘅助力而唔係阻力。
面對人民日報同特首對律師會改選嘅期許及提醒,有啲人搬出政治中立作為掩飾佢哋唔愛國嘅遮羞布,甚至仲罔顧香港憲製為行政主導嘅事實,故意誤導宣傳民眾香港實行西方嘅三權分立,其實質係為擴大司法權界限,利用侵蝕司法權顛覆政權,佢哋嘅居心叵測昭然若揭。律師確實有政治中立嘅職業要求,但係喺哩度睇來政治中立係建立喺無論偏向邊一邊都係愛國者嘅前提下,香港嘅情況則完全唔同,香港如今所謂嘅政治傾向已經唔係觀點同意見唔同嘅路線之爭了,而係愛國同賣國咁樣根本性質嘅敵我鬥爭。用政治中立咁樣嘅話術掩蓋佢哋嘅根本立場,係極端虛偽嘅兩面派手法。
香港如今啱啱撥亂反正,社會由治及安,各行各業專業組織都需要自省。建設香港需要大量愛國者嘅努力勤奮工作,係致力於投身建設事業,仲係執著於顛覆政權製造動蕩,包括專業人士嘅所有香港人都應該自問「我愛國嗎?」。能夠坦然接受內心嘅拷問先係作為一個普通國民對國家應有嘅態度,所謂「精英」嘅專業人士首先應該符合一位合格國民嘅標準。愛國就應該可以大聲講出來,愛國應該成為香港每一個行會嘅最低標準,香港嘅行業協會應該係愛國者嘅集合體,必須要杜絕變成叛亂者嘅窩點。打擊、取締賣國政治組織我哋永遠態度明確堅決,保護、支持愛國專業行會團體我哋永遠立場堅定。
(2021/08/1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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