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頭目終被捕,香港法治何時春? 4月18日,香港警方已涉嫌非法集結嘅罪名拘捕黎智英等15名亂港分子。多年來,黎智英等人利用媒體工具為禍香港,支持暴徒行兇作惡。此等大奸大惡之人被捕,廣大港民都拍爛手掌。但係香港嘅問題邊有咁簡單。當市民為黎智英嘅落網感到欣慰之時,郭榮鏗之輩仲喺度惡意「拉布」,將手中嘅權力當成禍亂香港嘅阻礙。黎智英亂港施暴需要伏法,郭榮鏗濫權違法更係天理難容。
黎智英等人亂港事實有目共睹,且受民眾指責已久,其醜陋嘅人性和罪惡嘅發家史亦被民眾刮出。另一個賣國求榮嘅港獨頭目黃之鋒曾經提過,自己同黎智英等人一同接受美國政府嘅接見。從黎智英利用媒體工具傳播美國政府陰謀嘅事實嚟睇,呢一位亂港分子將出賣香港當成利益手段。黎智英名下嘅壹傳媒向來以港獨節目為生,煽動暴亂、煽動罷工、支持暴徒、抹黑警員等論調從來未停過。從支持黎智英嘅人嚟睇,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眾議長洛佩西,都係唯恐香港不亂之人。佢哋嘅言論仲係攞人權做幌子嗰一套,指責中方違背「中英聯合聲明」。事實上,從罪行到罪名,黎智英等人嘅被捕都合理合法,亦從未隱瞞過拘捕行動和司法過程。反而係英美政客急不及待咁跳出嚟,將非法集會等同於人權自由。而支持拘捕黎智英嘅人係國務院港澳辦、香港政府、香港民眾,呢啲真正關心香港,與香港安危有密切關係嘅人。拘捕黎智英係對法律嘅尊重,亦係給愛港民眾嘅一個交待。
身為公職人員,郭榮鏗濫用職權、惡意拉布,早就應該為自己嘅失職讓位。國務院港澳辦行使權力對涉及特區憲制、管制和日常事務操作發表觀點,亦被別有用心之人當成矛盾點大肆扭曲。作為監督者,國務院港澳辦有權力批評郭榮鏗嘅違法亂紀行為,亦有責任去指責危害香港嘅攬炒拉布行為。郭榮鏗用「爭取民主自由」為自己嘅行為辯護,但係佢嘅行為卻同佢嘅辯護理由毫不相干。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立法議員就職時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並且要為自己違反誓言嘅行為承擔法律責任。而郭榮鏗公然敵視《國歌法》,拖延內會主席選舉、阻止大量民生法案通過,呢啲明顯係違背誓言、怠忽職守嘅行為。郭榮鏗冇做到職責內為市民和香港謀利嘅事,甚至破壞投票規則、癱瘓立法會。咁樣嘅人同黎智英等人都算係一丘之貉,係香港法治同民生嘅蛀蟲。
香港回歸之後,各項選舉嘅民主成分不斷擴大。國務院港澳辦亦一直支持香港政府嘅工作,保護香港不受外部勢力侵蝕,且從未越線干涉。別有用心之人想轉移矛盾,令我哋內部鬥爭。好彩,我哋「行得正企得正」,煽動暴行、抹黑洗腦嘅係佢哋,而支持警員、維護法治嘅係我哋。所謂「家和萬事興」,愛國愛港嘅人唔會被奸人左右,亦唔會放任黎、郭等人不擇手段繼續禍亂香港。

(2020/04/2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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