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二家园实施遣散的派出所信函内容/佛义草
编者注:派出所所言大部分不符合事实,与事实真相相距甚远,目前不让媒体来采访,所以真相一直被掩盖着,希望中央政府和社会人士前来调查事实真相。
下面是管理第二家园四分院辖区的派出所信函。
关于请求给予支持配合劝返参加“生命禅院第二家园”四分院人员的函
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派出所:
2011年,生命禅院第二家园第四分院未在有关部门登记,审批情况下在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辖区建立。
“生命禅院第二家园”由张自繁创办。张自繁,笔名“雪峰”(自称“混沌草”、“导游”),男,汉族,56岁,甘肃省兰州人。张自繁撰写并非法出版了《雪峰文集》《禅院文集》和《新时代人类八百理念》等书籍,创立了包含世界末日论、国家消失、宗教消失、政党消失、家庭生活解体、情爱性爱自由、“生命禅院”才是唯一的诺亚方舟等观点的“生命禅院第二家园”理念,并自认为是上帝的使者,是基督耶稣,佛陀释迦牟尼、仙人老子、先知穆罕默德的化身,是“禅院草”通往天国“千年界”、“万年界”、“极乐界”和“仙岛群岛洲”的导游,其自封草名“混沌草”,通过对其追随者进行封草后成为“禅院草”,形成了“生命禅院第二家园”的雏形。自“生命禅院第二家园”建立以来,擅自集会开展活动,大力宣扬其歪理邪说,所提倡的情爱性爱自由违背社会伦理道德、自认为是理想的共产主义社区,其追随者已初具规模,其危害性虽未完全显现,但不容忽视对社会稳定造成的不良影响。
据工作查证,“生命禅院第二家园”四分院已经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其租赁的林地与当地群众存在合同纠纷。目前,林业部门针对违反《森林法》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提出的行政复议已按程序履行完毕,并下达《复议决定书》,林业部门将于2014年2月5日后,对其所违法建设的49间住宅及其它建筑物依法拆除、恢复原状,届时其居住的四分院将不具备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
涉及下陆区参加“生命禅院第二家园”第四分院的人员有1人,现发函到贵单位进行沟通、衔接,恳请贵单位给予支持配合做好劝退工作:
恳请贵单位联系辖区内在临参加“生命禅院第二家园”人员的亲属,做通亲属思想工作,用亲情、感情关系进行电话劝返或来人劝退,让其清楚认识到该组织的欺骗性、危害性及解散的必然性,早作打算,早日退出“生命禅院第二家园”,往来车旅费用由我方承担 。
恳请帮助提供的亲属及其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与亲属沟通联系。
特此致函,恳请给予帮助为谢。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忙畔派出所
2014年1月14日
联系人:尹浩军 (13908830116) 传真:08832151317
附件:《下陆区人员基本情况》


(2014/01/1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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