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革命——读解托克维尔
改革与革命——读解托克维尔
(首发稿)
文章摘要: 法国革命,是在真正的意义上摧毁旧制度的革命;而我们的革命,却秉承一己之私,完成了向着奴隶般的平等推进的反动之举,以至于发展到全民为奴的可悲境地,政治之奴隶和经济之奴隶… …
作者 : 刘自立,
發表時間:10/1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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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维尔在他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告诉我们21世纪的读者,革命是从旧的制度里生长出来的。
导致这样的或者那样的革命之发生,在制度与思想方面的原因,往往取决于这种特定的旧制度。这种旧制度,不是元意义上纯粹的旧制度,他带有新制度的萌芽,但是,又和新思想新体制,产生尖锐的对立,正是所谓亦旧还新,亦新还旧。在这种“对立统一”的特殊的政治与思想土壤中,革命之发生,就几乎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了。托克维尔是从几个关键的方面来论及他所谓的缘旧于新的法国大革命的。
第一个方面,可说是托克维尔的社会各阶级分析。他说,当时法国社会各个阶级的封闭式阶级关系,处在矛盾的主要方面。无论是农民,资产阶级还是贵族,都和以往的处境大大不同,却仍少阶级间的互动。而互动是变革的前提,
于是,用托克维尔的话来说,人们在旧的人体器官中,寻找新的生命。
他的这个讲话,有点令人想到我们中国人在半个世纪前,听到的那句老话,有的人脑袋进入社会主义了,可是身子还留在旧社会——现在的提法应该是:有人脑袋进入了旧社会,可是身子还在社会主义。
第二方面,他说,法国社会各阶级中人们的精神实质,已经发生了有利于革命的极为明显的变化。比如说农民。那末,当时的法国皇室,是怎样看待和解决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的呢?
在托克维尔看来,农民对待土地的有限度的占有,是法国人之所以可以摆脱土地之束缚,摆脱他们的农奴地位,从而引发自主意识的关键。他说,“很久以前,路易.十四在敕令中便公开宣布这种理论,即国王占有的土地,原本是依国家的条件被特许出让的,国家才是唯一真正的所有者,而所有其他人,只不过是身份尚有争议,权利并不完全的占有者而已。”
托克维尔说,“这是现代社会主义的主导思想”。
我们当然会对这一点感到很大的兴趣。我们的农民在耕者有其田的革命口号之鼓动下,经过将近一百年的苦斗,其实是在20世纪下半叶,才享受到了土地租用制的一点点甜头,故此,可以做一个比对。而托克维尔告诉我们,在路易.十四时代,法国的土地问题就已经得到解决,或者说有限度地得到解决了。这个衡量资产阶级革命的标识——土地问题的解决,是在革命发生之前发生的,而非之后。
当农民从束缚他们的土地上,被有限度地解放出来以后,革命的先决条件,就相对成熟了。
相反,如果我们的和他们的农民,在农奴制度和准农奴制的土地束缚下不得动弹的话,一切真正意义上的革命和新思维,不但不会真正发生,即便发生,也是在没有新质的意义上发生,或者堕落成为简单的农民起义,而只能具备未新依旧的特征。
托克维尔的立意,正是在这个层面上,规定了革命的新意,而不是我们往往想到的,类似旧时代陈胜吴广的揭杆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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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托克维尔那里,旧制度下,也存在着自由和他所谓的自由种类。而他所说的自由,是以区分服从和奴性为其辩别标准的。他引用法国国王的一些言论,歌颂不同层次上的自由,哪怕是国王们欣赏的自由。如“我们统率着一个自由慷慨的民族”:“我们宁愿向自由人而不是农奴讲话”。要区分什么是带有美德的、法国人的、不失尊严的“服从”,是极其困难的,什么是托克维尔所谓“奴性的对安逸的贪求”,这同样是一个难以表达清楚的话题。但是我们从冉达克般的、对国王产生的、几乎是对待父亲般的感情上,可以略窥一豹。
当人们发现了他们的统治者,变成了托克维尔所说的那种“强制者”,爱,当然也就完结了。
谁也不能让法国人的祖先们忍受“可耻的奴役的形式”,那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托克维尔于是说,“如果认为旧制度是个奴役与依附的时代,这是十分错误的”。
这个想法和他后来论及的,革命面对的政府,往往不是最坏的政府的思想,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只有在启动了变革的政府行为之下,才有出现一是行政改革;二是革命般的变革之可能性。(这一点当然建立在法国革命最后完成了对于其传统的复归——而中国革命,是一个对于传统颠覆和改造的非同一过程。)
在我们看到的和经历过的无论什么样的革命之中,他的这个观点都是比较准确的。俄国和我国清末出现的革命前夜的种种迹象,都说明了革命的前提,往往是好政府,或者说是相对的好政提供的。虽然,这还不能为之评价为fair
play。
“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托克维尔如是说。接下来的提问当然是,如果坏政府的改革中途而废,难道就会避免“最危险的时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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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维尔,从他自身作为一个贵族而言,抱有对革命之很大的遗憾。在他的眼里,文化的承载者是贵族。在大革命中,这类文化被颠覆而一去不复返了。后来的新贵,虽然在财产的占有上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那种对于传统而言的贵族文化,是被历史和革命所切断了的。所以他说,“将贵族根除,使它的敌人也萎靡不振。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完全取代它,它本身再也不会复生,它可以重获头衔和财产,但再也无法恢复前辈的心灵”。
他认为,对贵族的根除,在自由的身上,留下了一道永不愈合的伤口。之所以要在这里提及这一点,是因为,我们在法国人的身上,看到了他们对待传统的观点。这个观点,就是他们在几百年以后所阐述的,反中心主义和多元文化的观点。
进而言之,我们现在看到,法国人的结构和解构主义,其实,也是在招回他们的“准贵族”的传统文化而不可得。以另一种角度看,其带来更动一元化思维的惯性性格和革命性格。正是在对托克维尔时代的感应当中,我们听到了德里达的提示性论段。这是事情的第一点。
再次,托克维尔对思想与实际,哲学与现实层面发生的那种可怕的反差,表达了严重的忧郁。他极为明智而深沉地说到,“因为在作家身上引为美德的东西,在政治家身上有时却是罪恶,那些常使人写出优美著作的事物,却能导致庞大的革命。”而我们的补充应该是,在革命的名义下,美文常常非革命而莫属,美文甚至可以代替革命而暴殄天物——这个东西后来发挥成为纳粹主义的健康美学和完美论——见李芬斯达尔的影视观。
在我们中国,有人将传统文化和国家的专制体制混为一谈,而主张在所谓的全球化和西方化的浪潮中,消灭我们自身的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而托克维尔说,他对法国知识分子取代了贵族在文化上的发言,亦表现出他特有的忧虑。我们很难说,我们中国,有没有法国意义上的贵族和贵族文化,但是我们都知道,我们古典的“士”这个阶层,在几千年的文化史中,为我们留下如何弥足珍贵的大大文化遗产——当然,应该对其进行某种扬弃——这不能不是我们要郑重对待的、只可珍惜,不可荒废的遗产。从托克维尔的启示中,人们看到,我们因丧失传统文化而引发的对于文化传统的丧失!这个悲剧,恰恰是一切伪革命所要达到,而迄今尚未完全达到的局面:这个局面一旦达到,将是我们中华文化,在革命的名义下,走向完全覆灭的起点。
在这方面,我们还可以想到法国其他作家,在那个时代前后表达的诸如此类的观点,比如说,夏多布里昂,龚古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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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革命的思想起源,是他们的启蒙运动。而他们的启蒙思想的载体,又不能不回到甚至像路易.十四们,在具体的国家体制和政策方面所做的一些“新思维”之尝试。(这时候,我们对于新思维这个词,带有极度的敏感。)托克维尔说到,“早在大革命前,路易.十六的敕令便经常提到自然法和人权......”
他还说过,所谓“政府完成人民的革命教育的几种做法”。
其做法一,当是蔑视老事物。是的,具体而言,这个看法的起端来自路易.十五。他是在建设和稳固动摇社会基础的法国最高法院的时候,使得王权也被同时动摇了。(现在改革者之一部分所谓“政法系”促使政改之说,似有其貌;值得商榷。)
其二,城市的拆迁工程,据说,按照比较现代的美学标准进行。政府开始其蔑视私有财产的美学涂炭和经济占有与掠夺。
三,政府未能还清二十年来修路的欠帐。(也打白条!)
还有,二十四小时内受审的规定,被视若罔闻。等等。
一切老年代可以诉诸法律的形式一旦衍为陋习,革命就呼之欲出了。
我们当然应该指出,他们的法律和我们的不可同日而语。
固然我们也有过所谓的法。有过张君劢的和别的什么法。但是我们的主体之法,和他们的不同。这个不同就是,十六世纪法国三级议会的出现;十一二世纪西欧自由市的出现;英国大宪章的出现;都呈现了一种阶级斗争和具备阶级斗争权限的法律与议会形成和实施的历史——而东方政治极少此类反对派思维和载体。故此,革命论的内涵,很多是以稳固和扬弃(保留其一部分进行继承)完成的;绝对不是东方式的“从无到有”之过程;这个过程带来对于整个东方传统和制度载体的颠覆——它极易在反对专制的过程中完成极权主义的革命抑或反革命。
我们看到,在认定清末洪秀全极权主义剿灭中国传统的“文革”中,他毁灭书院,烧毁儒家著作,杀死儒生,曾国藩演绎的反革命,恰恰是对于此类文革提前论的扑灭。而中国革命抑或反革命,却未能够延续这种国学正统的保守,反而是枉顾了这一点内涵——而这正是法国革命恢复民主和宗教的传统再现之反。于是,启蒙带来的负效应:真理探寻论,成为真理杀戮论的翻版。从西方加尔文主义先烧书,后烧人的做法里,东方“真理论”,延续的正是这条颠覆真理的路径。中国特色,不单是继承西方的经济野蛮主义,殖民主义,而且同样继承了他们哲学和宗教上的烧人主义(希特勒则是西方自我继承负面路径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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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中国人现在谈论所谓的新人类或者新新人类的时候,我们的突出的感觉是,这是一种虚枉,一种彻头彻尾的虚妄。
我们倒是非常愿意探讨一下,在托克维尔笔下出现的那些新的人类,那些新的法国人。固然,他们尚未进入革命的年代,尚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革命的新新人类。而这些新人类的经济学、哲学理论基础,则是托克维尔称之为早期的社会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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