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妇溺杀患病女儿引争议 来源:动向杂志
日前,加拿大安省法庭裁定,三十八岁的中国大陆移民妇女彭璿,涉嫌在自己家中浴缸淹死患有发育迟缓症的四岁女儿陈嘉嘉的二级谋杀罪名成立。法官说,根据加拿大法律,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至少服刑十年才能申请假释。报道说,宣判时彭璿面无表情,很久没有作出反应,彭璿的丈夫陈行壮哭出声来之后,彭璿也忍不住痛哭起来。彭璿在被带出法庭前,扑倒在母亲李宁的怀里.她即时被从法庭带走,暂时拘押在安大略省一所女子监狱内。
案件发生在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四岁华裔女童陈嘉嘉是个活泼的女孩,她身体健康但发育迟缓,死亡当天被医生诊断出患有中度自闭症。事发后,警方认为事件存有疑点,将案件列为可疑命案处理。七个月后,孩子的母亲彭璿被警方逮捕,并被控一级谋杀罪名,后来改控二级谋杀。
彭璿的家人已经决定上诉.彭璿的母亲李宁对媒体说,冤假错案哪里都有。她并强调,原本陪审团选中了三个华人,不知为什么被剔除,她认为这是种族歧视。而检控官莫特莉表示,虽然审判结果是合理的,但当一切都结束了时,仍然感到悲伤,因为小嘉嘉已经不幸地走了,任何结果都无法挽回一个生命。主控官利维表示,相信并不是某一件证据或证词导致十一名陪审团成员做出有罪的决定,而是全部证据联合起来判断的。但他会考虑彭璿的精神状况,他指出彭璿一直患有情绪疾病,庭审期间一直在接受治疗。多伦多警方凶案组代表雷扎布对判决表示心情複杂,他认为,彭璿是一时失控杀人,她一直有精神问题,而当天她从医生处得知女儿的自闭症无法彻底根治后,也许在挫败和失望交织的一瞬间,将嘉嘉溺毙。
案件引发当地华人社区的震撼和热烈议论。有人在论坛撰文论述,案件折射的东西方文化差异,认为中国人望子成龙的心态导致无法接受一个残疾的孩子。有文章引用一些自己瞭解的情况,对比在中加两国所看到的对残疾儿童的不同对待:「有些人在孩子生下来后把他溺死,有的不忍心,就不喂孩子,导致自然饿死。」「人们在潜意识当中,对於后天生了怪病或天生有缺陷的孩子,感觉是孩子父母前世做孽,导致这些孩子不是夭折就是被关在家里,以免家丑外扬.」「出国后,我突然看到周围有那么多不健全的人,而公共场合也有那么多为残疾人士设置的措施,比如残障人士专用停车位和公车上的专用座位等,为了方便下车,公车上设置了让车倾斜的按扭。」
有人认为,彭璿的做法体现了许多中国人优胜劣汰的想法:「人和任何一种动物一样,需要优胜劣汰,因为人本身就是一种动物,那些如同行屍走肉的人,吃喝拉撒全要人伺候,只会是别人的包袱,根本谈不上什么人权。」有网友指出,不管彭璿的处境多么艰难,杀人都是犯罪:「亲手将女儿溺死,就是犯罪,在中国和在加拿大都一样。」也有网友就此案强调加拿大福利的优势:「在国内残疾人何曾有像在加拿大这样的福利啊,所以这里的父母更多的是操心孩子过得舒服玩得开心,等父母闭眼,自有政府照顾他们的残疾孩子。在中国弱肉强食的社会,好端端的孩子生存都不是百分百没问题,别提残疾孩子了。所以我个人认为,彭璿在加拿大没理由做出这样的事情。」
法庭并未当庭宣判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