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管打人有理 城管打人有理
城管打人有理,我认为。
第一,城管生活有不顺,应当及时发泄。生活中喜怒爱乐,人皆有之。每个人都会遇到烦恼与挫折,城管也不例外。
有的城管可能因未及时完成任务而挨领导批评、训斥,有的城管可能因孩子在学校不好好学习整天惹是生非而苦恼,有的城管可能因夫妻性生活不和谐而常与妻子吵架,也有城管可能因失恋或恋爱不顺而痛苦万分,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心理学家说。当人有不满情绪或烦恼的时候,应当及时地发泄出去。此时,城管第一想到的发泄对象自然就是--朝夕相处的、形影不离的、表面不说心中却有千言万语的“铁哥们儿”--街头小贩。当他们发泄的时候,那种力度,那种招式,那种神情,把他内心的不满与烦恼发挥得淋漓尽致,与电影电视中的某些角色简直如出一辙,可以说毫不逊色。不过,有时候,“一不小心”把小贩打成重伤或打致死亡,实在不好意思,除了表示遗憾只有默默为他祈祷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小贩虽已远去,但他的“清除烦恼”之恩,城管自会铭记于心。此其一。
其二,城管责任重大,,为政府树立权威义不容辞。有的地方,有人公然叫骂政府,甚至成百上千的群众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殴打我们的公仆--我们的城管,成何体统?!到底天理何在?到底还有不有王法?因此,树立政府权威,势在必行。而城管作为政府的代表之一,作为具体事务的执行人员,自然要领衔,要打头冲。在执行过程中,适当的文明在适当的时候还是需要的。但是,在涉及树立权威的时候,绝不能退让,绝不能妥协,一定要动作到位,力度足够,手段统一。对于小贩,不听话者一律严厉以待,绝不手软。此其二。
再三,城管肩负着为“公仆”“正名”的历史责任。传统观念中的“公仆”,老百姓眼中的“公仆”,就是人民的仆人,为人民为百姓,卑躬屈膝,无私奉献,甚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一些新时代的“公仆”城管认为,公仆的重要特征--坚毅,果敢,魄力却未被大众知晓,更未被突出。所以,在被某些“刁民”“愚民”认为是“打砸抢”的“执法”中。城管的那种坚毅,那种果敢,那种魄力,锋芒必露,有目共睹,无可非议。
所以,我认为城管打人,是有理的。
后记--
曾经看到有人为贪官辩护、为“二奶”维权,极其感动,于是想到我们伟大的公仆--城管。他们整天工作在第一线,虽然做的是苦力活,受苦受累,到最后却如为城市建设作出巨大贡献却又处处受歧视甚至被抛弃的农民工,被老百姓怨恨、唾骂,甚至遭致群众围殴,这是什么世道!除了中国你还能在世界其他地方找到我们这样的公仆么?因此,想为这些公仆们说句公道话,写下了这篇文章。
向有中国特色的新时代的伟大的公仆们--城管致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