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的凌遲處死 二十世紀的凌遲處死
一九七二年陳奉孝在內蒙扎賚特旗烏蘭農場就業時,有個當過海上反共遊擊隊員的閩籍同伴,因多次請假回家探親得不到允許,錯手殺了一名幹部。他臨槍斃之前,眼睛、耳朵、舌頭都被共幹割去,腿肚子上的肉全被削掉,整得奄奄一息後,綁到汽車上開宣判大會。提出去槍斃前發覺他早已被折磨死了,所謂宣判大會只是用以殺雞儆猴而已。深圳海天出版社編輯尚建國在他所撰《從詩人到囚徒》一書中也有類似的記錄:九十年代中期,有一名犯人從湖北省沙河市東郊的江南監獄脫逃。獄警在武漢蹲點布陣一個多月,終於在街邊撞見逃犯,一槍擊斃。獄警將屍體運回監獄猶不罷休,還到各中隊巡迴批鬥——汽車開到各中隊田邊地頭亮相示眾,那屍體動彈不得,就命令同案犯把屍體扶起來給眾犯人看以儆效尤。
葉少華在襄樊沙洋農場服刑時,有個陳姓難友常說夢話,內容無非是白天勞動細節,卻被人密告「每晚狂呼反動口號」,旋被槍殺,同時被殺的有一百八十多人,其中不乏精神失常 ,因自言自語而被誣為呼喊反動口號,糊裏糊塗拉去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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